談判當天,陳實到場,不過他不會插嘴,因為他知道自己口才差,而且專業知識不懂,說不定會被人家鑽空子,因此除非必要他絕對不說一句話。劉成同他差不過,他們兩個其實是半斤八兩,因此隻好找一個法律顧問。還好,有律師事務所的存在,否則他們兩個可要兩眼一抹黑了。
姚巨人的代表也是律師事務所的人,因此,雙方都說這行業術語,有些時候陳實根本就聽不懂,兩個律師唇槍舌劍,你來我往,談了半個小時,基本上達成了共識。讓陳實高興的是,合同年限居然有八年,這讓他心中竊喜不已。預定目標是五年,談判時說的是十年,最後居然能達成八年,這讓他心中無比的興奮。
代言的合同很快就經過雙方的認可,劉成和陳實兩人簽字,然後就交給對方,等姚巨人簽字後就能生效,合同生效後,陳實的計劃就能實施了,拍廣告,然後在電視上播放,然後生產水,等待著收錢。他心中想著這些美好,期盼著成功。
合同的代言費是遞加式的,第一年的代言費用是十萬塊錢,第二年是二十五萬,第三年則是一百萬,第四年是兩百萬,地五年則是五百萬,第六年以後要一千萬,對於這個價格,陳實相當滿意,不過劉成就有點不樂意了,在他看來有點不值,甚至還想過以後反悔。不過陳實完全杜絕了他的想法,因為陳實規定撕毀合約需要支付一百倍的損失,如此一來,雙方都不會輕易撕毀合約,也沒有能力撕毀合約,一百倍的損失沒有誰能承擔得起。
合同簽訂回來後,劉成不高興,陳實安慰道:“過兩年你就知道了,到時候若是你覺得還不知道,那麼你來找我,我給你填補損失。”
陳實都說出這樣的話來了,即使再不滿意,劉成也隻好認了,至於以後找他要填補的費用,那也隻是個玩笑而已,生意上的事情,若是沒有合同,無論說多麼大的話都不能當真,否則會吃大虧的。劉成堅信這一條,所以一直以來,他做生意都沒有虧過大本。
一天之後,姚巨人簽訂了合同,並且給他們兩個送過來,之後拍廣告的事情陳實就要找別人做了,現在他可沒有這個心思,也沒有這個時間,還有一個巨星等待著他去簽訂,所以這件事情就打電話回去吩咐武江,讓他趕緊準備,越快越好,若是能在年底之前搞定最好不過,年底不能完成,那也要在一開年就能拍廣告,然後在明年的夏季到來之前要投放到市場上,要登上電視。
這是他的計劃,兩人吩咐好武江,然後準備轉戰台/灣,那裏有一個未來的亞洲小天王等著。相對於姚巨人,這個亞洲小天王在年輕人的心目中的人氣更高,因為酷炫,他是一個時代的偶先,而且此人有才,所有歌曲都是自己寫的,有自己獨特的風格,別人完全模仿不來,他還有做音樂的獨特天賦,所以,在未來十年內,歌手中沒有一個人是他的對手,就是後來陳實穿越而來的那個年頭,這個亞洲小天王的創作都還沒有停止,在一幫小鮮肉的夾擊下,他的天王位置照樣雷打不動。
對於這位亞洲小天王,劉成也簡單了解了一下,他實在想不通,因此抱怨道:“你到底是什麼愛好?那樣的歌也聽?他唱歌簡直像是在念經,誰也聽不明白他到底唱什麼,這樣的人你也敢找他代言?你是不是腦子進水了?”
對此,陳實照樣笑而不語,劉成問多了,他就推脫說以後你就知道了,過不了兩年,我保證你無論在大街小巷還是在飛機火車上都能聽到他的歌,而且他的歌一定會成為一個時代的記憶,你相不相信?
劉成氣呼呼地回答他說:“相信你才是有病,我看你一個人病就好了,千萬不要拉上我,我可是有家室的人,不想成為家裏人的負擔。”
陳實哈哈大笑,並不理會他。兩人坐車一直到福/建,然後辦理出境的證件,等待著過關。劉成一路上雖然抱怨很多,不過陳實說的話他都聽從了,而且陳實決定要幹的事情他都極力支持,雖然嘴上不同意,可辦事的時候卻沒有絲毫拖後腿的意思,因此,陳實才不介意他隨便抱怨,也不介意他唱反調,隻要真正辦事的時候他能搞定一切,那麼無論怎麼樣,陳實都會帶著他,因為這是個好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