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揭秘唐朝士兵的武器配置(2 / 2)

到唐玄宗的時候,由於拓邊戰爭增多,原來的兵力明顯不夠用,於是改為募兵製,關於這個製度如何,咱們沒必要做學術性的研究,還是看細節吧。

唐朝募兵,首先身高是有要求的,20歲入伍,身高應該在五尺七寸(大約1.7米)以上,就算降低要求,也要在五尺以上。入伍男子免除賦稅。

對士兵使用兵器也有要求,即要求士兵能夠自主使用伏遠弩,射程三百步;要求士兵在四發中能命中兩發,50%的命中率才算過關;對擘張弩的應用會有場考試,擘張弩是一種用雙臂拉開的弓弩,射程二百三十步,要求是四發二中,也是50%的命中率。

以上兩種是重射擊武器,對於輕射擊武器的使用,則是這樣的:角弓弩,射程二百步,要求是四發三中,對於命中率的要求提高了25%;單弓弩,射程一百六十步,要求是四發二中。

兵力戰術分配戰鬥人員占七成弓弩手比例不低

別以為古代打仗場麵,就像影視裏麵那樣,將軍大吼一聲,然後就奔跑吧兄弟,大夥兒一窩蜂上去群毆。實際的戰爭場麵蠻複雜的,這裏,咱們參考一下唐朝神一般的戰將李靖的《李衛公兵法》吧。當然,這部兵法在宋朝散失得很厲害,幸虧杜佑的《通典》裏還保存了一部分。

李靖可不是托塔天王。《封神榜》和《西遊記》裏的李靖是個傳說,唐朝的李靖卻是實實在在的名將,平定江南,滅東突厥,因此他的軍事著作也是有說服力的。

在《李衛公兵法》裏,每次出征時的軍隊數量是有規定的,大將出征,一般每次授兵兩萬。當然,這也不是死指標,會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增減,“臨時更定”。至於兵種的組成結構,李將軍說得很詳細:一支四千人的野戰部隊,稱為“中軍”,必須有2800名戰鬥人員,比例為70%。

這2800戰鬥人員當中,有800名弓弩手,弓弩手又再細分:弓箭手400人,弓弩手400人,騎兵1000人,刀盾手500人,唐朝管這類士兵叫“跳蕩”。還剩下500人幹什麼?他們是“奇兵”,是用來機動作戰的。按照唐朝部隊編製,機動作戰人員必須占三成,“大率十分之中,以三分為奇兵”。

唐代史料也記載了唐前期軍隊訓練情況。《新唐書·兵誌》對這個程序有詳細記載。

“每歲冬季”,是全國士兵集中訓練的時機。以一個折衝都尉府為單位,分左右兩個校尉統領,每個校尉手下有十支步兵隊,一支騎兵隊。還沒有正式集合的時候,士兵們都打開旗幟,分散站立。

第一通號角吹起,指揮官馬上集合手下士兵,步兵和騎兵都排成隊列,“諸校皆斂人騎為隊”。

第二通號角吹起,將軍旗和長矛都放下,有點偃旗息鼓的味道。

第三通號角吹起,軍旗和長矛都舉起來,似乎進入戰鬥狀態。

接下來,擂起戰鼓,兩支部隊鼓噪衝鋒。當然,絕對不是漫無紀律的群毆,還是有章法的:先是右校尉這邊鳴金,隊伍稍稍退卻,左校尉分隊進入右校尉的位置;接著,相反操作。

兩支部隊退卻之後,又上前迎麵對殺,進入演習狀態。最後,三通號角,演習結束。然後,大夥去自由狩獵,獵物各自分配,“是日夜,因縱獵,獲各入其人”。事實上,狩獵也是增強戰鬥力的一種方式。

軍隊訓練要各司其職,不能逾越。有一回唐太宗在驪山上看到山穀裏的軍隊自由散漫,不成隊伍,正要大發雷霆,處分校尉,旁邊的人把他勸住了:“皇上,這不是你管的事兒,別壞了規矩。”唐太宗隻好強忍怒氣,交由有關部門去處理。

(司徒帥薦自《文摘周刊》)  責編:水寒  (本文選自:今日文摘 2015年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