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隱婚夫婦周旋感情“瘋子”,心懷鬼胎禍中禍(2 / 3)

李慧姍與王太華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好:在同事眼裏,兩人儼然上下級關係,下班後,也極力保持距離,極少走在一起。所以兩人的關係一直沒人知道,都認為他們未婚。

2008年9月初,因為兩年前購買婚房時,王太華向大姐借過5萬首付款,現在大姐急於用錢,加上夫妻倆每月還房貸,李慧姍一年多沒上班,手頭拿不出這筆錢。急於用錢的王太華與李慧姍私下編了一個財務項目,利用財務章和法人代表的私章都在手中保管的漏洞,開了一張5萬元轉賬支票,將錢轉到朋友公司賬上,再取出來,還給了大姐。

事後,兩人都有點緊張,可後來,李慧姍把賬目做平後,一直沒被發現,兩人膽子開始大起來,經常利用財務漏洞,挪用公司款項。

隨著公司發展,2011年6月財務部又招了兩名財務人員,其中就有張化平。考慮到張化平的工作性質,王太華授意李慧姍盡量“收買”他作為心腹。於是,李慧姍有意拉近與張化平的關係。

這次逛街,李慧姍頗有意味的話,卻讓張化平讀出了不一般的味道:李慧姍年近三十,已經邁入剩女行列,對婚姻肯定著急,她的話是在暗示自己?一番品咂後,張化平覺得自己應該更主動一點。

張化平很快有了行動。2011年12月的一天中午,兩人吃飯,張化平對李慧姍說:“我想給一個女孩送件禮物,你覺得送什麼好?”“是你喜歡的女孩嗎?”李慧姍關切地問。“差不多吧!”張化平回答得模棱兩可。“可以送個錢包、化妝品之類吧,女孩喜歡這類東西。”李慧姍不知道張化平用意,如實回答。

“那等會辦完事你幫我參考,你有眼光。”張化平期待的眼神望著李慧姍。李慧姍點頭答應。用餐結束,兩人去了商業街一家商場,李慧姍幫張化平挑了一個380元的錢包。

走出商場,張化平將錢包塞到李慧姍手上,說:“這個錢包就是送給你的。”“你不是要送給你喜歡的女孩?”李慧姍有點驚訝!“我喜歡你不可以嗎?我是第一次給女孩送禮,你不要拒絕,不然我就大受打擊了,會一點信心都沒有!”張化平非常認真。

李慧姍非常為難,但還是接過張化平送來的禮物。她怕當麵拒絕會讓張化平非常尷尬,可是,她又委婉表示:“你這樣說,我都不知道收好還是不收好!那就當我是你好朋友!不管怎麼樣還是要謝謝你!”

第一次表達愛意成功,讓張化平信心大增。雖然李慧姍在收下禮物時,有意強調兩人是朋友,可張化平的想法裏,認為這是一個托詞,是一個女孩的矜持。

此後,張化平開始尋找一切機會向李慧姍示愛。2011年12月17日,張化平生日。一上班,張化平便向她發出邀請:“晚上我有件重要事情請你幫忙,希望你不要拒絕,晚上我請你吃飯,吃飯的時候跟你講。”張化平神神秘秘,李慧姍以為真有什麼事讓自己幫忙,私下跟丈夫王太華打招呼後,和張化平一起吃飯。

那天晚上,張化平特意帶她來到早已訂好的餐館小包廂,服務員送來了生日蛋糕。張化平這才告訴她,今天是他的生日:“我想和你一起過個生日。”李慧姍意識到張化平對自己動心了,很猶豫,想直截了當說明。可轉念一想:讓張化平適當對自己有點好感,能死心塌地聽從自己“調遣”,她和丈夫在財務上做點什麼手腳,就可以說動張化平。隻要把握好分寸,應該在操控範圍內。於是,李慧姍得體回答:“我不知道你生日,不然我應該為你準備禮物。”“你能和我一起過生日,就是我最幸福的事了。”張化平根本不知道李慧姍的心思,又深情表白。他完全進入了準戀愛狀態。

無法辯解的誤會多,投毒牽出案中案

張化平第一次品嚐這份“愛”的滋味,有些不能自製,情感越來越熾烈。上班時間,他不時停下手裏工作,凝視不遠的李慧姍,發現她每個動作每個眼神都如此之美。他對李慧姍的追求越來越大膽。

2011年12月24日,平安夜。下午上班,辦公室,張化平當著同事的麵,把一盒心形巧克力送給李慧姍。李慧姍毫無準備,尷尬不已。她想拒絕,擔心張化平鬧出什麼動靜,引起辦公室同事議論,弄巧成拙,隻好一聲不吭地讓張化平放在自己辦公桌上。

此時,她意識到張化平對自己的感情超出想象,有必要及時製止。於是,李慧姍找了一個借口,把張化平叫到走廊上,口氣嚴肅地說:“小張,以後你不要這樣做,我不喜歡這樣,這次我就不傷你的麵子了。”

張化平有點訕訕然,不知道哪兒做錯了,更不知道如何辯駁,垂頭喪氣回了辦公室。隨後一個下午,他沒心思上班:難道李慧姍不願公開兩人的戀情?還是嫌棄自己的禮物不夠分量?或者別的原因?

李慧姍已經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那天回家,她把此事跟丈夫說了,兩人商議讓王太華以上司身份出麵,阻止張化平的感情發展,這樣既不會矛盾激化,又可以繼續利用兩人的親近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