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叫李青,殺了一個小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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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說到這裏,聲音有些嘶啞,語氣顫抖,雙手緊握,麵目猙獰,正經曆著莫大的痛苦。

我給他倒了一杯酒,這杯酒並不是他之前喝的忘憂。而是我自己喝的——荊途。

荊途。初飲無味,入喉之後極苦,入胃之後更甚之前。有些事是一根刺,刺在心上,時時刻刻的折磨人,令人瘋魔。而荊途就是一杯在心上挑刺的酒,讓你在痛徹心扉之後,徹底放下,繼續前行。長途漫漫,哪怕荊棘叢生,該走的還是得走下去,該麵對的還是得麵對,有些事必須要放下。

荊棘長在心上,路還很遠——這就是荊途。

我想李青此刻就需要這杯酒吧!

我將酒杯推到李青的麵前。

“喝了它!”

我並不想多做解釋,也沒有必要做出任何解釋。

李青接過酒杯,一飲而盡,完全沒有之前喝酒時的瀟灑與放鬆。此刻的他像一隻緊繃的刺蝟,隨時都處在爆發的邊緣,他已經做不到心如止水了。

欺騙了自己數十年了,在一杯忘憂之下,想將之徹底遺忘,然而他的心,他的靈魂不允許他這樣做,這不是他一生的汙點,但這是他一生的教訓。

一杯忘憂難忘,那就一杯荊途更深吧。

既然忘不掉,那就刻到骨子裏。

“你的故事並沒有講完,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可以接著聽下去。”

李青一手捏著酒杯,一手捂著胸口。

“你是個魔鬼。”

“隨便你怎麼說!”

李青不再和我爭吵,慢慢的放鬆了下來。然後又開始了說起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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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聯盟派人調查,才知道這場召喚儀式破壞了小男孩所在的整個村莊。那個村莊被夷為平地,最後根據遺留下來的屍體統計,總共三百二十七人,無一生還。

我不僅僅殺了一個小男孩,還有其他三百二十七人,他們都死在了我的手上。我的雙手沾滿了鮮血,是一個徹底的屠夫,我比諾克薩斯的那些殺人魔王還要罪大惡極,還有罪虐深重。我連一個小孩都不放過。

召喚儀式就那樣在失敗中結束,那些同學也不再羨慕我,不在認可我。這些我可以毫不關心,沒有心情,更沒有精力。我違反了召喚師準則。

任何一個召喚師都不能以召喚魔法傷害他人,對他人造成身體或者財產上的損失。否者,處以火刑。

我傷害了他人,三百二十八人因我而亡,我該被處以火刑,我該被燒屍骨無存,我應被挫骨揚灰。

然而聯盟卻對我網開一麵,對我既往不咎。原因竟然是因為我前途無量,才華無雙,能夠成為最出色的召喚師和魔法宗師。可是我卻用我的魔法,我的召喚進行殺人,殘害生靈。

我永遠無法原諒我自己,是個殺人魔,是個劊子手,是個屠夫。

我還修煉什麼魔法,研究什麼召喚?

我拿著刀殺了人,那我就放下刀,再也不去碰它。

後來,我離開了學院,我不再修習魔法,不再研究召喚,我在一個修道院安定了下來,做了一個僧侶,修行,懺悔。

別人可以既往不咎,但我得對自己犯下的錯做出彌補,不求心安,隻求亡者能魂安。”

本章完

荊途

一人之行可滅世,眾人之勤可救世!

半盞荊途磨心刺,三分醉意從頭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