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市政高等級公路路橋過渡段結構設計與施工(2 / 2)

3.2地基條件和路基條件

對橋頭的引道路堤進行填築,材料選擇不當也會對地基的承載力造成影響,導致地基發生沉降。因此,必須保證路基在施工後的沉降量小於10cm,沉降差在5cm以內,沉降坡差在0.4%以內。根據相關規範要求,土基標準為cbr值應大於8%,壓實標準為路麵以下為0.7-1.5m需大於92%;路麵以下0-0.7m需大於96%;路麵底麵超過1.5m以上的需大於90%,在進行設計時需適當的進行選擇和控製。

3.3對緩和過渡段進行合理設置

在對軟土地基進行處理時,需要根據各段的強度要求對過渡段及地麵路堤的強度進行合理的設置。據有關規範要求,柔性路堤與剛性橋台之間需要增設50m的漸變段,同時選擇級配較高的填料,以對路堤的強度加以保障。若橋頭引道沒有軟土地基,同時其差異沉降可以控製在5cm以內,沉降坡差可以控製在0.4%以內,則此時的漸變段長度可在15m左右。

3.4結構型式

3.4.1合理的對搭板長度進行設計

按照相關要求合理地對搭板的長度進行確定。通常情況下,搭板在路堤沉降的影響下,其傾角變化需控製在1/200-1/300以內,其長度必須可以延伸到比較堅硬的土體,同時需對其受力狀態加以考慮,合理的對搭板長度進行計算,以滿足相關的國際施工標準。

3.4.2對土工格柵技術加以運用

在對路橋過渡段進行施工設計時,其路基的施工可對土工格柵技術加以運用,這樣可以加強土體的荷載,同時還可以對土體進行約束,減少其側向變形,防止路基填土發生位移使路基的穩定性能增加。在具體的施工過程中,土工格柵的間距設置及其長度要求需滿足jtj/t019-98技術規範標準,對其進行合理的計算後,才將其確定。

4.市政高等級公路路橋過渡段的施工

4.1對施工組織進行設計

在進行施工組織的設計時,應對路橋間施工後的沉降差進行控製。待橋台結構的施工結束後,需盡快的進行過渡段的施工。在施工的過程中,需注重對過渡段路堤的壓實;在橋台與路堤的連接位置,路堤碾壓與錐坡的填築需同時進行;對於某些沉降量可能會比較大的施工點,可優先安排施工,對地基進行必要的處理。

4.2對橋台結構進行施工

目前,有多種的橋台結構施工模式,樁接台帽施工模式運用比較的廣泛。在此施工模式下,過渡段的路堤需要在橋台結構建設之前進行填築,不會受到作業麵的影響,大型機械可以順利的對其進行碾壓,壓實度通常會比較高,容易與相關的設計要求相符。

參考文獻:

[1]劉曉晗,馬雷.路橋過渡段沉降病害及跳車處治的措施[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上旬刊),2009(04):234-235

[2]趙獻福.道路與橋梁過渡段不均勻沉降的原因及改進措施[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09(19):1251-1253

[3]劉建標.混凝土路麵養護維修統計指標分析及其對指導養護工作的實踐[J].廣東公路交通,2009(01):13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