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青春幾何時 第八十四章向往的生活(2 / 2)

“你好。”

房主人是一個四五十歲的男人,穿著一身格子襯衫,帶著眼鏡很斯文的樣子。

張桐這是第二次來這個房子看,已經很滿意了,張爸又走了一圈也覺得不錯,房主人已經打印好了合同,一年八千多,水電費自理,剩下的保暖費物業費都是他交。張爸簽的名字,通過聊天發現房主人也是在春城上班,因為租房子才特意回來的,這個房子是單位抵押給他的,原因是工資沒給發,那個時候沒人買房子,所以房子很便宜,單位也不吃虧,現在看起來房主人賺了不少。

整好張爸等會也要回春城,說好了順道送房主人一程。

基本上所有事情都已經辦穩妥了,張桐再回宿舍把自己的東西拿過來晚上就不用回去了,張爸沒多停留,給張桐扔了五百塊錢說是買被子拖布什麼的。這個該換一換了,張桐打算了等會就去超市買買買。

寢室的東西先放在那就行,張桐暫時也用不到。至於房子他打算從頭到尾收拾一下,把那些破爛沒用的東西都扔了,然後做公交車去了大超市,附近都是小超市,貨不太全,樣式也少。

剛下了車張爸電話就打過來了,他已經到家了,順便還告訴了張桐一個消息,讓張桐非常震驚。這個消息就是他把張桐租的房子買了下來,花了十一萬塊錢,就在路上說的,房主人要這個房子也沒用,張爸也不缺錢,最後想了想要是租三年就三萬塊錢,不如買了合適,就這樣倆人下車就辦了手續,現在這個房子正式屬於張桐的了,驚喜來的有點突然,想不到張爸現在都有這個魄力了,如果張桐要是知道了張爸現在在春城還有兩套房子可能下巴都要驚掉。

這下策略徹底改了,本來是打算買點家裏常用的東西就可以了,現在考慮的是要把房子好好的弄好了,雖說就四十多平,可還是不太好弄,最後想一想還是算了,等到放假了再好好收拾,先達到住人的標準才是正事。

電飯鍋要買一個,廚具什麼的也要買起了,張桐沒跟父母說要自己做飯,不過他就是這麼打算的,有點後悔跑到這麼遠的超市了,東西太多自己一個人根本抬不動,在結賬前想一想又把電飯鍋和電磁爐什麼的送回去了,就留了一套自己喜歡的餐具,還有垃圾桶。

那些住的周圍都能買到,可能比超市還要便宜,就不白折騰了。

就這樣回去的路上還需要打車,送到家樓下,太沉了,把東西先往廚房放好,在看一下房子心裏想的就不一樣,這個椅子不要了,要買一個辦公椅,茶幾也換個新的,電視就不用了,衛生間的門要換一下,都關不上了,還要安一個熱水器,還有電腦。洗衣機也要買一個新的。這些算起來張爸給的五百塊錢根本就不夠,張桐隻能自己貼補。

以後要過向往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