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合同變更及索賠
人力資源
作者:郭亮
摘要: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水利工程項目需要去建設,水利水電項目具有專業多、技術要求高、水文地質條件複雜、工期時間長等特點,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很容易出現變更索賠情況,本文針對索賠對於施工單位的意義以及如何做好索賠管理工作進行了分析。
關鍵詞:意義 措施 管理
索賠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當事人一方由於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而遭受損失時,向另一方提出賠償要求的行為。在工程承包市場上,一般稱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賠為施工索賠,即由於業主或其他方麵的原因,致使承包者在項目施工中付出了額外的費用或造成了損失。水利水電工程索賠與變更主要與外部環境變化、施工措施變化、突發性情況發生、合同管理不善以及其他責任方的原因有關,如果不是施工單位原因造成,業主要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施工單位一定的補償,即施工索賠,這是由於施工索賠是工程項目管理中的一個重要內容,是法律及合同賦予受損失的一方的權利,是施工企業維護自身利益,避免損失的手段,施工方在提出索賠時,隻要理由充足,證據確鑿,索賠價格和期限合理,按規定的索賠程序,就完全有可能取得補償,彌補損失。目前的施工變更與索賠工作存在著一些問題,比如一些施工單位本文通過分析目前施工企業在施工項目管理過程中施工索賠的管理現狀,闡述了索賠管理的重要性。從工程項目管理的角度,提出了提高索賠效益的措施。
一、合同變更與索賠對施工單位的影響和意義
索賠是關係到施工單位能否保證合同履行,維護自身利益,提高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一般把由承包商向業主提出經濟補償或工期延長的要求,我們稱之為“施工索賠”,在建築工程的承發包過程中,由於各種方麵的原因,使得工程的結算價格很少能與簽訂的合同一致,而施工單位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在價格上難免會與業主有異議。對於這種現實,承包商應采取防範措施,其中最有效的措施就是要善於進行施工索賠。施工索賠可以分為經濟索賠以及工期索賠,經濟索賠有時在確保施工單位初步收益的前提下,獲得更多的經濟收益。工期索賠是業主對施工進行一定的工期補償,這樣就位施工單位完成整個工期創造了一些條件,為項目按時完成打下了一定的基礎。然而,索賠的性質是雙方行為,是承發包雙方之間正常發生的管理業務,而不是對立的行為,如何健康的開展索賠工作,對於促進建築業的發展,提高工程建設效益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索賠管理工作的方法
(一)工程變更提出
工程變更及索賠由施工單位提出,交由監理工程師審核,監理工程師接到變更申請資料後,及時根據變更的性質、類型分別對待。水利工程相對於其他工程項目來說,一般也是分為數量遞減變更、單價變更以及工期調整。施工單位根據監理工程師的指令行事,沒有接到指令,施工單位不能夠進行任何上述變更。如果實際工程數量已經超過了合同中規定的原有數量,那麼該項增加或者減少不需要任何指令。但是施工單位應該就相關事項,整理出資料並報送監理單位以及業主進行備案,便於工程進展過程中以及竣工結算階段的合同變化管理工作。
(二)嚴格按照合同管理變更與索賠
當合同中已經規定按照清單計價方式進行造價管理時,變更與索賠主要是由於設計修改、清單缺項、清單項目取消、清單工程量變化等。施工單位要在合同規定的28d以內提出變更價格的申請,並把申請資料報給監理單位審查,監理工程師在經過初審後進行終審,報業主審批確定。
(三)其他單位造成的索賠
1、業主原因造成的索賠與變更
由於業主原因造成的索賠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概率比較大,常見的業主原因有: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前,業主沒有完全解決好場址的征地問題,沒有向施工單位提供滿足施工條件的“三通一平”;在有的合同中規定,業主提供部分建築材料以及施工機具,但是在實際工程進展中,業主沒有按照合同提供建築材料和施工機具,對施工單位工程進展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在有的合同中規定,業主提供部分合格的機電、金屬結構設備,但是在實際工程進展中,業主沒有按照合同提供機電、金屬結構設備,對施工單位工程進展造成了一定的影響;業主沒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向施工單位提供滿足施工要求的施工圖紙以及其他技術文件;業主沒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給予施工單位施工索賠,對其進行經濟補償;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於不可抗力發生對施工單位進行的影響,業主應該相應的補償,但是業主沒有及時進行補償致使對施工單位造成了一定的影響;業主要求施工單位施工範圍超過合同中規定的範圍,對施工單位造成了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