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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台服務規範》發布

實施業務隔離鼓勵設冷靜期製度

本報訊4月12日,商務部與北京市共同主辦的“誠信經營、規範服務——2011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台高峰論壇”召開。會上發布了《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台服務規範》(以下簡稱《規範》)。

商務部副部長薑增偉在論壇上指出,電子商務已經成為我國重要的社會經濟形式和現代流通方式,廣泛滲透到生產、流通、消費等領域,改變著傳統經營管理模式和生產組織形態。商務部一貫致力於創建有利於電子商務與網絡購物健康有序發展的政策法製環境,並將繼續與有關部門一起推進電子商務的應用普及工作。

薑增偉表示,在全國深入開展在網絡購物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行動的新形勢下,發布《規範》,就是以促進電子商務與網絡購物健康和諧發展為宗旨,建立健全長效機製,以製度促規範,以規範促發展,對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台的經營活動進行規範和引導,保護廣大企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公平、誠信、安全的交易環境。

薑增偉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電子商務發展特點與應用實際,鼓勵在當地的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台按照規範要求開展經營活動;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對平台企業的檢查指導,探索既契合本地實際,又符合客觀規律的電子商務發展新模式,並做好規範的宣傳、普及工作。

《規範》共分9章32條,從平台設立與基本行為規範,平台經營者對站內經營者的管理引導、對消費者的合理保護、與相關服務提供者的協調監管等5個方麵明確交易各方責任,保護各方權益。其中,《規範》提出“業務隔離原則”,要求平台經營者若同時在平台上從事站內經營業務的,應當將平台服務與站內經營業務分開,並在自己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上予以公示。此外,在涉及“交易秩序維護”方麵,《規範》明確規定,鼓勵平台經營者設立冷靜期製度,允許消費者在冷靜期內無理由取消訂單。(俞悅)

摩托羅拉將支付專利費 與華為糾紛和解

本報訊4月13日,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以下稱“摩托羅拉”)與華為聯合宣布,雙方已就所有未決訴訟達成和解。摩托羅拉在進一步審核了事實後,已經同意撤回其在芝加哥聯邦地區法院與 Lemko 的訴訟中針對華為的指控,與此同時,華為也已經同意撤回其在芝加哥聯邦地區法院對於摩托羅拉和諾西的訴訟。同時,華為與摩托羅拉、諾西達成協議,同意在摩托羅拉向華為支付轉讓費後,將摩托羅拉與華為之間的商業合同轉移給諾西,使諾西能獲得及使用華為的保密信息,為摩托羅拉通過華為產品和技術在全球部署的網絡提供服務,從而解除對摩托羅拉和諾西的指控。

有分析認為,糾紛互訴官司和解,以及摩托羅拉同意賠付一定費用,表明中國企業在知識產權領域獲得了決定性勝利。

2008年,摩托羅拉針對其5名離職員工竊取商業機密進行了訴訟。其中第一被告潘少偉曾在摩托羅拉任職,辭職後創辦Lemko公司,而其餘四人均涉嫌非法向Lemko傳送未經授權的保密文件及商業機密。

2010年7月15日,摩托羅拉正式對外宣布將其大部分設備業務以12億美元的價格出售給諾西。之後,摩托羅拉將2008年那場知識產權訴訟的被告擴增至16名,華為公司位列被告名單中。有分析人士指出,由於摩托羅拉向諾西出售的設備中包含華為OEM產品,所以摩托羅拉想先發製人,將華為列為2008年那場訴訟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