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七章 越長越回去(2 / 2)

怪不得沈惠茹要跳腳,沈萬才賠償他的東西確實多得令人起疑。沈萬才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總不會是病傻了吧?衛霄轉著眼珠思索道,沈萬才把這麼多東西無條件地送給自己,方美玉、沈俊文知道嗎?他們要是知道的話,為什麼不阻止?難不成,沈家人喜歡替人做嫁衣?

算了,想不明白先放在一邊。衛霄甩了甩頭,繼續回到之前的思路上。沈萬才、沈惠茹由這份文件開始吵,扯出方美玉破相的問題。孰是孰非,衛霄一時間也弄不明白。苦思冥想的衛霄不經意間看到紙盒裏躺著的孤伶伶的鋼筆,猛然間,沈萬才方才說的最後一句話,浮上衛霄的心頭。沈萬才叫沈惠茹回家教他寫字,但沈萬才分明知道他和沈惠茹不住在一起,而且沈惠茹馬上就要生了。

對,他想起來了!衛霄的黑眸緊緊地盯著盒中的鋼筆,心道,這支鋼筆與盒子不是一塊兒拿來的,盒子是管家老居取來的,鋼筆卻是沈萬才從自己的衣兜裏拿出來的。而且,讓他把文件帶回家是為了簽字,把鋼筆放在裏麵幹什麼?他們聞家會沒有簽字的筆嗎?無況,這又不是特意買給他的新鋼筆。這麼說……

衛霄臉色一窒,飛快地取過盒中的鋼筆撚開筆杆,一張搓成煙卷似的小紙片從中掉出落在桌麵上。衛霄放下鋼筆拿起紙條,拉開一看,上麵寫著兩個暗紅色的大字——救命!

血字?

這個意外來得太突然了,好比一個到了賊窩的臥底,突然間發現被自己認定的窮凶極惡的嫌犯居然是個人質。..衛霄驚訝的連眼睛都瞪圓了,半晌說不出話來。許久才轉動起小腦筋,心道,這張帶血紙條的主人,除了能把紙頭偷偷塞進筆杆內,又說些似是而非提醒人的話的沈萬才不作第二人想。

沈萬才會出此下策,肯定是因為被人監視著。對方是養蠱人,還是其他凶犯先不談,衛霄此刻最疑惑的是,沈萬才為什麼會認為自己能找出鋼筆裏的字條呢?難道,他知道自己比較聰明?這不可能啊?就算與自己交過手的飼蠱人在沈家,對方隻怕也不清楚他的底細。因為,畢竟沒有短兵相接。

第一次遇蠱,下蠱人根本不在場,若非如此,自己不可能那麼容易脫身。第二次蠱蟲爬進臥室那會兒,既便西窗外站著的怪人便是養蠱人,可當時自己躲在梳洗室的門後,對方十有*看不到自己的動作,也就無從得知自己的能耐了。那麼,連飼蠱人都不明白其中的究竟,沈萬才是怎麼知道的?還是說,沈萬才雖然把這支鋼筆交給自己,但並沒有想過要自己來解開筆杆中的秘密,而是讓自己帶回去,期盼聞家人看出這裏麵的疑點?

衛霄想不通啊,誰會沒事把筆杆撚開來看?難不成,沈萬才好不容易傳出來的救命信,不過就是為了撞個可能性?

誒?等等!剛才他想到什麼?沒事不會撚開筆杆,對了!想到這裏,衛霄拿起鋼筆,往內膽上套好筆杆撚牢,隨後握著筆在文件的一角上劃了兩道線,痕跡倒是有,卻沒筆跡。果然!這支鋼筆被沈萬才做了手腳,寫不出字了。

如今豐國所處的年代,好比前世的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水筆啊、油性筆啊、中性水筆什麼的都沒有,頂多就是圓珠筆,還是一寫就漏油的那種。多數人都用廉價鋼筆,說廉價其實也要三四塊一支,已經屬於奢侈消費了。用的人多了,大家自然都知道鋼筆寫不出字,首先要撚開筆杆看內膽裏還有沒有墨水。沈萬才就是抓住了眾人習慣性的心理,設下這個計謀的。

衛霄回憶著上輩子的記憶,確實就如沈萬才想的那樣,隻要鋼筆寫不出字,大家第一時間便轉開筆杆捏一下內膽,看筆頭上會不會出水,沒有墨水溢出的話,就要重新吸墨汁了。當然,沈萬才必然也想過,他的鋼筆寫不出字,若是碰上一般的人家肯定會去灌墨水,可聞家不缺筆啊,要是聞鑲玉立刻從傍邊遞上一支筆,那他的籌劃就白費了。

所以,沈萬才擬寫的這份轉讓書才那麼豐厚。他一定是希望聞家人在第一眼看到文件時,就覺得不可思議,從而起疑。但不管怎麼樣,不占便宜的是傻瓜,何況是聞鑲玉、孔知心這般貪心的人。隻要聞家人催著自己簽名,必然會用近在咫尺間的鋼筆,結果與文件放在一起的,為了方便他簽名鋼筆卻寫不出字,豈非奇怪?這時,就算很多人都沒看出其中的疑竇也不要緊,一個,隻要在場的人中有一個感覺不對勁,沈萬才的計劃就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