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起來,孟平對此事是不介意的,畢竟那試煉中,他基本算是躺著過去的,況且能拿到髒腑之術這類極其珍貴的術法,也是很滿足了。
“哢嚓”又是一聲脆響,現在圍繞在白虎身邊的兵器已經不是很多了。
此刻對於白虎而言,是凶險至極的,它雖然能夠退去,任由眼前諸人來取得寶物,但那樣一來就違背了它的主人設置禁製的用意。
所以它與朱雀一樣,是毫無退路可言的。
《參同契》者,辭隱而道大,言微而旨深,列五帝以建業,配三皇而立政。若君臣差殊,上下無準;序以為政,不至太
;服食奇法,未能長生;學以養性,又不延年。至於剖析陰陽,合其銖兩,日月弦望,八卦成象,男女施行,剛柔動靜,
米鹽分判,以經為證,用意健矣。故為立法以傳後賢,推曉大象必得長生,為吾道者重加意焉。
魏伯陽約《周易》而作《參同契》,以明修丹之訣,故指藥物之根基始於同類,示火符之進退終要相拘。梗築敷陳,纖微
備著,所以啟迪後人者,切且至矣。世之學者,誠心熟讀,定見精求義自曉。然惟是此書,作於漢世,詞意奧雅,類多古
韻,其後讀者淺聞,妄輒更改。至五代末,彭曉為之分章義解,誠可謂佐佑真經矣。然承誤注釋,或取斷章,朱晦庵謂:
故《易》統天心及得不堅乎。皆合屬下章之類。大義雖明,而古文闕裂意者。彭《義》亦為近世淺學妄更,所以若是。今
自秘館所藏,民問所錄,差誤衍脫,莫知適從。近者晦庵朱先生,嚐隱名而為之讎定,考辨正文,引證有理,頗得其真,
可以依據。獨《分章義解》,絕無善本。臨安鄭煥所校,自謂詳備,而尤多舛誤。其視經語,每有不合;較之他本,則文
意稍連。愚之試邑,適當繁劇,公餘得暇,嚐取其書而讀之,日覺有味,因合眾本,為之校定。其於正文,多從晦庵之舊
。而《通真義解》大略從鄭本。其於眾本多同者,亦自從眾。其問《契》文與《義》說,不相附類,若《契》雲:兼並為
六十。而《義》雲:兼並為六十四卦也。若《契》雲則水定火。而《義》雲拘則水定之類。則亦兩存而互見。雖不可謂之
盡善,然於丹經大意,亦略昭明矣。謹按彭序以謂:魏公得《古文龍虎經》而撰《參同契》。今所在有此書,而反不若《
真契》之古奧。或者以謂此,乃今之《三墳》書、《狐首經》之比,是未可知也。然而,其經固已出於五代之前矣。彭《
義》之後,複撰《明鏡圖訣》,欲以啟《真契》之戶牖。今於篇首,冠以其經,而後附以其訣,庶可通為一書。識者得以
審識焉。鋟版而行,以與同誌,共證至道。嘉定元年戊辰十一月五日,辛醜冬至,通直郎知建寧府建陽縣主管,勸農公事
借誹鮑澣之仲棋謹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