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正當羅迦陵心中感激英國法院秉公維護她的權益時,公共租界工部局卻送來了通知:按照規定,遺產繼承人須交納1/10遺產稅1700萬元!原來,英國人把伊拉克人擋在外頭,這筆可觀的遺產稅收入是一個重要因素。
英國在華高等法院在受理哈同遺產案時,曾索去哈同洋行和愛儷園全部賬冊、單據。查出哈同死後留下的財產達1.7億元,按照規定,遺產繼承人須交納1/10的遺產稅。此時羅迦陵雖然已是一個億萬富婆,但一下子要她拿出1700萬元現款,也非易事。
羅迦陵聽從哈同洋行中幾個謀士的主意,將地處市中心的16處房地產向美商所辦的中國營業公司作抵押,舉借了1800萬元現金。這是一項高利息的抵押借款,每3個月要付將近3萬元的利息,如果不及時付息,欠付的利息滾入本金計算複利,那10年期滿時要還的可能會翻倍。
一個騙局
就在這一年多時間裏,上海又有了驚人的變化。先是哈同死後剛剛3個月,中國便發生了“九·一八”事變。又過了幾個月,上海又發生了“一·二八”事變,日本人打到了上海,愛儷園雖然還稱得上是“世外桃源”,但羅迦陵總感到哈同王國的黃金時代已隨風漸逝了。
哈同一死,愛儷園總管姬覺彌開始八麵威風了。1932年淞滬抗戰以後,租界人口激增,要找房子的更多。羅迦陵是不管這些庶務的,租賃大權都掌握在姬覺彌手中,他的威勢和收入就可想而知了。
羅迦陵的義子義女雖多,但有的是花花公子,隻會亂花錢;有的在盤算她,眼巴巴等她早日“升天”好分享遺產,沒有一個看上去有點出息的。
後來,羅迦陵漸漸悟出,她在為繳納遺產稅向美商“中國營業公司”抵押房地產借款中被人騙了,確切地說是被她的手下出賣了。
原來,“中國營業公司”根本就沒有1800萬元這一大筆錢,它是把羅迦陵抵押的16處房產又轉押給了新沙遜洋行係統的英商“中和地產公司”。中和公司和南京官僚資本有勾結,是專為承接哈同這筆地產而設立的空頭公司。為了籌到這筆巨款,由官僚資本家特許發行了1300萬元債券,期限也為10年,年利為5厘半,債券發行後,由各銀行派購。
也就是說,羅迦陵借來的這筆錢,實際上是中國人出的錢。“中國營業公司”和新沙遜洋行憑空從羅迦陵處撈了一大把,羅迦陵的手下自然得到了介紹費。明白了這一點後,她真想發怒,大罵一通。可眼前有誰任她罵呢?
自“八·一三”始,中國軍隊與日軍在上海血戰了3個多月,最後上海租界變成了孤島。
在戰火紛飛、濃煙四起的時候,羅迦陵這個富豪遺孀,枯守在愛儷園裏。她的身體更加衰弱,動輒生病,而脾氣更暴躁。對婢仆們,動輒鞭打,慘叫之聲,往往聞於園外。
自然,戰事對她的收入也有影響,不少在虹口的市房裏弄,有的被日軍占用,有的被破壞。那時,外白渡橋有日軍武裝把守,過往的人都要脫帽、鞠躬、渾身被搜查。哈同洋行的人,要去收取房錢,當然也很困難。加上租界裏天天有暗殺案,到處血雨腥風,羅迦陵的心境更不安了。
被席卷的珍寶
1941年10月3日,羅迦陵在愛儷園裏斷了氣,“撒手升天”。
羅迦陵究竟是因為患什麼病致死的?眾說不一,以後也未弄清。
自羅迦陵病重的消息傳出後,租界工部局就派出武裝巡捕和包探,把愛儷園和哈同洋行緊緊封鎖,有巡捕看守,出入都要受仔細檢查。
羅迦陵咽氣後不到半小時,一輛汽車載著一個外國人來到愛儷園。此人名叫拉亥脫,是高易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他聲稱奉英國領事館之命前來通知:愛儷園內的財產,一草一木都不許移動,須靜候英領館派人來處理。
隨即,即由該律師會同巡捕房英籍捕頭,將哈同夫婦裝有重要文契、賬冊和貴重物品的幾口鐵箱和保險櫃,全部強行運走。其他首飾箱及珍貴的物件,也都貼上封條。
正在家屬為羅迦陵開吊治喪時,英籍捕頭又開來兩輛大卡車,把查封的箱籠全部運走。他們對死者家屬說,因為這花園接近滬西,怕有歹人來搶劫,運走是為了妥善保護這批物品雲雲。其實工部局把這些重要、珍貴的東西席卷而去,真正的目的是在掠奪而不在保護,這是當時路人皆知的。
(摘自東方出版社《哈同新傳》 作者:王曉萌)(圖片 22 (10).jpg 圖注:哈同與孫中山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