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行製度”創設目的是規範外貿體製。根據規定,來中國從事貿易活動的外國人在廣州並不享有自由貿易的權利,因為清政府隻在那裏開放春秋兩季對外貿易交流會。在交流會期間,外國商人住在廣州的十三行。非交易季節,這些外國商人必須離開廣州,住到澳門或回國過冬。十三行的行總就是十三行的領袖,也就是政府及粵海關的交涉員。
十三行承擔著政府與外商之間聯係溝通的橋梁作用,是後來買辦的祖宗。他們不像後來的買辦隻為外國私人服務,這些交涉員在很大程度上承擔著政府的功能,是政府的買辦。
自由貿易的原則是合法基礎上的公平貿易、公開貿易和透明交易。然而由於清政府將對外貿易限定在一口,指定由十三行承擔中介,由此必然衍生壟斷和黑幕交易。這種黑幕交易或許能夠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但由此卻形成了一個內外通吃的特殊階層。這對後來擴大貿易、合法貿易極端不利。
那時的粵海關由中國人自主管理,朝廷規定的海關稅則隻是象征性的,平均不過4%,因為清政府的財政收支並不依賴進出口貿易這一塊。
朝廷的輕稅薄賦並沒有使中外交易者獲利,更沒有起到鼓勵對外貿易擴大進出口的作用。相反,十三行的壟斷經營,以及依附在他們周邊的那個龐大既得利益群體,甚至還有廣東本地各級官員,擅自通過各種方式公開、半公開或隱秘征收各種陋規雜稅。據說,很多時候,他們在正稅之外要增加15%~20%。
按照清政府的規定,所有稅則、收費、加捐,都必須公開,但是那時沒有體製外監督,沒有硬性約束,所有規定均成具文。所有參與收費、收稅、加捐的官員成為一個利益共同體,他們自覺保守秘密,自覺通過各種方式不讓這些“潛規則”曝光,讓政府吃點虧,讓外商獲得一些補償。
非規則貿易讓外商很不耐煩,因為每一次納稅都必須經過一次講價式的交涉,這對西方文明背景的商人肯定不太適應。怎樣改革很早就有議論,但一直沒有機會去解決。馬嘎爾尼1793年訪華就有這方麵考慮,隻是因為其他原因沒有辦成。
十三行陋規陋習泛濫成災,在中國人看來或許是因為體製因為文化,但在西方人看來,就是壟斷,缺少競爭。要想徹底解決這些問題,辦法很簡單,隻要將廣東一口通商壟斷格局打破,在數口通商競爭條件下,相信不論是“十三行”還是“二十六行”,大家隻能拚服務。服務不好,亂加費亂收稅,那麼外國商人一定會離開廣東轉往其他通商口岸。
正是基於這樣的分析,英國人在與中國人進行談判時,始終緊扣自由貿易的原則,始終要求合法貿易、透明貿易,《南京條約》及其相關文件規定將一口擴大為五口,其主要目的就是解決這些問題。
對清政府來說,早就被廣東一口通商衍生的吏治腐敗等問題弄得心煩,如果能通過擴大通商口岸解決這些陋規陋習,清政府當然樂見其成。我們看到,在談判過程中,清政府對擴大到五口並沒有怎樣猶豫。
擴大通商、五口通商是對中、英都有好處的事情,雙方很快就此達成協議。然而五口通商既然有助於吏治澄清,有助於貿易規則,那麼必然有人會因此而落寞而傷心。體製、規則的改變,總會讓一些既得利益者階層受損。
五口通商打破了廣東對中外貿易的壟斷,數百年靠山吃山,從中外貿易交往中獲取好處的廣東人最反感。廣東但凡與貿易事務有點關聯的官員,還有那些居間兩邊通吃的官家買辦,幾乎都因《南京條約》擴大五口通商而不滿。他們先前的意外財源都因為一口變五口而大幅度減少。原先集中在廣州一口,中外商人都無從選擇,額外加收的費用,對於中外商人來說隻要能夠辦成事情,也隻能忍氣吞聲。現在不一樣了,五口通商不僅自然分流一大部分貨源到江浙地區,而且還有一些中外商人純粹因不願繼續容忍廣東人而轉到其他口岸。由此,鴉片戰爭之後的廣東人覺得自己成了最大的利益受損者,他們的排外主義情緒非常自然地發生,並深刻影響此後幾十年的政治走向。
(摘自線裝書局《重尋近代中國》 作者:馬勇)(圖片 19.jpg 圖注:1842年簽訂《南京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