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記者:海南試行的法官選任考試是否一考定終身?過渡期內,法官出現缺額可否選任?
董治良:經中央、海南省委批準的改革試點方案設立了5年改革過渡期,即過渡期內實行法官選任,過渡期結束後實行法官遴選。
海南省的做法是:過渡期內,未選任為法官的現任審判員、助理審判員轉任法官助理或司法行政人員,法官職務保留,現有待遇不變。對由於曆史原因形成的長期兢兢業業從事審判工作,但不適應現在工作崗位的人員,通過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鼓勵其自願提前退出法官隊伍。通過不斷優化三類人員員額比例,逐步使全省法官、司法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隊伍達到控製目標。
但這並不意味著海南法官選任是一考定終身。海南各級法院正處於退休高峰期,過渡期內若出現缺額,將先從表現好的法官助理中選任。過渡期滿之後,上級法院的法官原則上要從下級法院中擇優遴選,也可以從優秀的、具有法律職業資格且有法律從業經曆的法學學者、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中公開選拔或調任。所以,對未通過選任考試的人員,隻要有真本事,還可參加全省遴選,仍有做法官的機會。
強化製度約束審判權力,
依托科技落實責任追究
半月談記者:新選任的法官擁有更大自由裁量權,如何避免“同案不同判”?
董治良:海南試點方案吸收了各地經驗,製定了兩項預案防止出現這個問題。
其中一項就是設立法官會議製度。具體來說,法官會議由資深法官和有經驗的、能力比較強的精英法官組成。承辦案件的主審法官如果對自己承辦案件的事實證據、適用法律等把握不準,可以提請分管的院長、庭長召開法官會議,對案件進行研究,讓主審法官能夠“借腦”。
另一項是建立海南特色的案例指導製度。2014年底,海南已經著手建立案例指導庫,以統一司法尺度,解決“同案不同判”問題。根據海南省法院審理案件的類型,篩選出具有獨特價值的案例編印成冊,下發全省法院法官,並建立指導性案例數據庫,為全省法官提供裁判案件的參照係。如遇類似的案子,就可以進行參考,這樣法院判決就會相對統一。今後除了死刑案件、抗訴案件、再審案件、新類型的重大案件等4類案件外,法院審委會將不再討論其他案件。
半月談記者:新選任法官對於案件的責任終身製如何落到實處?
董治良:海南嚐試一案一碼,確保法官終身責任製。今後海南三級法院辦結的每一個案件將設定終身識別“二維碼”,對案件全程進行跟蹤。當事人通過掃描二維碼,案件立案時間、案號、案件辦理流程與相關負責人、案件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姓名,以及案件判決時間、判決文書等相關信息將全麵呈現,以一案一個終身“二維碼”的形式將案件相關內容“捆綁固定”。
這是海南法院係統提高案件審判質量,確保法官對案件終身負責的一個創新做法。案件終身“二維碼”有利於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製等製度的落實,確保建立與法官司法責任、職業保障相配套的懲戒製度。
【編輯:王永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