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結了兩次婚都沒找對人(1 / 1)

跟前夫離婚的時候,我很決絕。他的自作聰明,搞得我的人際關係全都緊張兮兮。最後一次大吵,是他自以為是,認定我有出軌跡象。氣不過,當下就辦了離婚手續。可是現在這個臭男人,卻是嚴重沒有上進心。眼看兒子要上幼兒園,開支陡增,他卻依然不溫不火。

嘴裏說著做兼職給兒子掙入托錢,落到實處,也就是出去溜達一圈再回來,純粹做樣子給你看。前年他說想賣玩具,家裏進了一大堆貨,走路都快沒地方了,他卻扭頭說自己拉不下臉來,最後還是我托朋友才幫忙處理掉的。去年他又說要跟朋友合夥賣衣服,於是又幫他選地址找貨源,店快開起來了他又說公司事兒忙不過來,最後隻好全部交給朋友,算是送了人情。這兩次“創業”,真真把我給氣瘋了。惱恨至極,我不想再跟他過下去了,他卻威脅我說,如果我敢離婚,他就敢把兒子藏起來讓我再也見不到。你說,這樣的男人,我該拿他怎麼辦啊?

苒苒你說第一次離婚是“ 氣不過”,似乎對那時的衝動有些後悔。但這次又是“惱恨至極”想離婚,那麼,你能保證這次不是衝動嗎?離婚不應成為你逃避的手段,而是為了讓你開始新的生活,但是,很明顯,你又“衝動”了。

在選擇愛情時,我們總是挑挑揀揀,希望選到最適合自己的那一個,可是很容易最後一無所獲。進入婚姻前,謹慎的我們總擔心會兩手空空。

看見大約合適的,就下了決心攜了手。外人眼中,或許他隻是普通的一位。可是,這又有什麼關係呢?

第一段情感我們不再加以評說,那時的你可能不夠成熟,不足以應對和化解一個家庭所要麵臨的種種問題。但是第二段婚姻,你每次都可以“很有能力”地幫你的“臭男人”解決掉他的“創業後遺症”,你不覺得,自己的這種“溺愛”,就像是母親在對兒子嗎?既然凡事都可以由你來搞定,那他的懶,也就順理成章了吧?你希望他能大男人一些上進一些,卻又幫他大包大攬“擦屁股”,我隻能說,是你的寵與溺,滅掉了他上進的火燭。

再說,你的婚姻又不是別人的拷貝。嫁給一個人,要的應該是他的愛他的嗬護,而不是他的野心與抱負。

如果你依然不明白自己想要什麼,無法接受他的懶惰,無法克製自己的“控製欲”,那麼,離開這條幹枯的河,你還會爬上另一座貧瘠的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