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佳惠加入話劇社,為了這個文化祭,社長決定拍一場話劇,而我是編輯部的部長,劇本則交給我負責,佳惠是表演部的,劇本由她們演。這段時間我們在學校的時間會長些,目的是為了讓話劇完美演出。這不,正跟她討論劇本,可是這個家夥卻總是走神!
還以為她又出了什麼事不敢跟我說,結果一問,給我來個這麼大信息。
我足足愣了三秒,然後“哦”了一聲。
“你不驚訝?”她覺得我的反應太平靜了。
其實這個結果,早就料到了,隻是沒想到這麼快。
沒什麼好奇怪的不是嗎,本該發生的事就一定會發生,不管中途出現什麼差錯,結局不會錯。
但是,戀愛歸戀愛,正事不能耽誤。這文化祭要出演的話劇劇本還是要商量的!
“有什麼好驚訝的,人總不能因為過去的事情而讓自己對那些事一直抗拒,不敢再次麵對。說回正題,對這個劇本,你有什麼建議或者意見的?”我扔給她一個本子,她接過看了看,然後抬頭,表情十分嚴肅認真,“雅霖,我覺得這個劇本的結局......”她突然停下不再繼續說。
“嗯?”
“結局,有些奇怪,感覺和前文接不上,有點爛尾的,你寫的有些急了。”她實話實說。
“可是該怎麼改?說實話舍不得讓他兩人分開。”其實最後這個結果有點出乎我意料,寫著寫著人物的性格,語言,要發生的事都有些不受我控製,與其說是我在“寫它們”,倒不如說是“它們”在“寫”自己的故事。
我想寫一個女追男的故事,女主和男主是同桌女主覺得男主很熟悉,好像在哪見過,卻又想不起來在哪,這種感覺愈來愈強烈。因為這種感覺,女主開始留意男主,漸漸對男主產生好感,但女主一直不敢跟男主表明心意,害怕連朋友都做不成,直到畢業也沒機會說出心意。三年過後他們又重逢在同一校園,同一班,同一桌。閨蜜都看得出她喜歡他,實在看不下去她這樣苦苦暗戀卻不得始終,紛紛支招幫她想辦法。一次和他去約會結束後,他送她回家,到了樓下她望著他離去的背影,心裏突然明白,如果再不說出那句話,她和他將不會在有交集。因為再過不久他們就要畢業了,她就要出國了。她鼓足勇氣追上他,跑到十字路口看到他的身影,叫住他,說出那句話。後來她想起來,他是她小時候最好的玩伴,後來他離開了,走的悄無聲息,她也漸漸忘了他。他第一眼就認出她,一直再給她暗示,等她說出那句話。
以讀者的角度去看這個故事,好像是有些對不上,如果是最好的玩伴,又怎會那麼容易忘記。
就像我一直記得子軒一樣,記得和他一起的一字一句,點點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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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sorry~~~sorry~~~so~~~sorry~~~這麼久才發上一章。這段時間上的補習班上的我幾乎要暈,高三黨表示很心累。
還請各位多多包涵~~~
為了補償,下章更精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