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前途未知(四)(2 / 2)

據古書記載,緬甸北部的野人山一帶原是中國疆土。最早在東漢時期,這裏就是漢朝統治下的一個邊塞夷地,每年都要將其出產的翡翠作為貢品獻給中央朝廷。從明朝起就已明確的列入版圖。在清乾隆時期,翡翠就已作為中國國寶由朝廷親自監管開采。隻是後來緬甸洞吾王朝的興起,加之英國殖民者的插手,將這大片土地劃入緬甸版圖,硬玉翡翠遂之成為緬甸的國寶,約定俗成,成為曆史。英國是於1927年實現了野人山實際有效管製的,當時的民國政府很長時間內都沒有反應,直到1929年,才由雲南交涉署向英國駐滇總領事提出過抗議照會。1942年9月,民國軍上校團長謝晉升帶600人的隊伍進入江心坡建立怒江西北抗日基地,英國立刻提出抗議,蔣介石政府隨即密令其速從江心坡撤出。請注意,這是1942年9月!此時,日軍已經席卷緬甸,中英兩國已經於41年底簽署《中英共同防禦滇緬路協定》。這種情況下,英國仍然視緬北為禁臠,不容他人染指。而中國一接到抗議就撤軍的情況(沒有任何其它聲明),很容易被解釋是對英緬擁有江心坡主權的默認

另一次是1944-1945年,民國軍在胡康穀地和三江以外擁兵近30萬,全是精銳之師。臘戍以北盡在中國軍隊實際控製之下,但在英國要求下,全數退入中國境內,以實際行動承認了英國在未定界上的權益,而且將片馬也重新讓給英軍!而此時的英國,已經麵臨著強大的殖民地獨立運動,內部允許緬甸獨立的意見日益高漲,而中國戰後國際地位大大提高,也不再如1941年那樣有受製於英國之處。這個千載難逢的修改國界的機會就這麼錯過,其間,甚至沒有發表一個“保持主權、等待談判”的聲明。這對於中國對江心坡主權要求的打擊是致命的。

最後是在1947年緬甸獨立時,英方向緬甸移交行包括江心坡和孟養、野人山在內的實際控製地區的行政權,對此當時作為中國中央政府的中華民國政府未提出異議,中國作為二戰戰勝國最後一次喪失了將上述領土確定為爭議土地的機會。對猛卯三角地區(南坎)問題的處理。南坎是清廷所租,抗戰期間南坎被日軍占領,1945年1月15日,國民政府的遠征軍經過戰鬥從日軍手中收複了南坎,當時的中國在軍事實力上可以保持軍事占領,在法律上由於英國在1943年已經宣布放棄了對華“租借地”,中國也完全有依據收回南坎,但是想不到蔣介石卻主動退出,繼續把南坎送給英國“永租”,緬甸獨立後,蔣介石也沒有去要回南坎,反而用事實行為追認了“永租繼續有效”——每年收取租金1000盧比。除了片馬地區,其它的地區,不是有條約為證;就是緬方(繼承英國)進行了長期有效管製,其間,中國不但沒有正式的要求交涉談判(僅有一次雲南地方政府的交涉),還多次在實際行動中,默認了英緬的主權地位。1960年的《中緬邊界條約》南段(尖高山以南)基本保持了1841年線以來的走向,中國放棄了對南坎名義上的主權(永租,年租金1000盧比,與完全割讓沒有任何實質區別),但對於1941年線阿佤地區邊界線作相應修改,原被劃給了緬甸的班老、班洪地區重新歸屬中國。北段,中國承認緬甸對江心坡的主權,雙方基本以高黎貢山脈分水嶺為界,但片馬地區歸還中國。野人山,不再屬於中國,屬於緬甸領土。

此次星涯就是要帶領他們穿越野人山,到達緬甸,然後在在緬甸做下一步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