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完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管理的對策
財政金融
作者:王德全
摘要:農村稅費改革後,農村公益事業基礎設施建設陷入僵局。為破解這一難題,開始實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但對一事一議獎補資金如何管理、如何使用是一個重要課題。本文以煙台院格莊街道為例,從完善一事一議獎補資金管理的意義出發,分析了當前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管理的一些對策。
關鍵詞:一事一議 財政獎補 問題 對策
隨著農村綜合改革的不斷深入,為加快農村經濟的發展,中央政府大幅度增加了對“三農”的投入,不斷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製定啟動了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初步建立了財政獎補資金、農民籌資籌勞、村集體自有資金相結合的資金來源多元化的公益事業建設機製,因此近年來村級公益事業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實際工作中,為進一步用好財政獎補資金,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從而充分發揮獎補資金的示範帶動作用,完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管理尤為重要。
一、完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管理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基礎設施投入不斷增加,村級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是解決農村稅費改革後村級資金來源減少,從而導致社會公益事業陷入建設資金僵局的一項重大舉措,主要針對與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村級公益事業項目,如村內小型水利設施建設、村級道路、環衛設施、村容美化亮化、村內公共活動場所建設等。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有效改善了農村生產、生活環境,為進一步覆蓋農村開辟新渠道,促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快實現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推進建設全麵和諧社會進程發揮了重要作用。
本文以煙台市萊山區院格莊街道為例,探討院格莊街道開展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以來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煙台市萊山區院格莊街道於2009年4月掛牌成立,轄16個自然村,轄區人口2.1萬, 2012年院格莊街道通過一事一議項目申請利用財政獎補資金180多萬元,建成堰塘水窖立方米,小型提灌一座,硬化道路2.1千米,加固修建橋涵2座,建設村內環衛設施一個,植樹63900株、安裝路燈66盞,建成文化大院兩個。
二、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項目確立不夠準確
村級幹部、群眾受知識結構、工作習慣等多種主客觀因素影響, 項目確立和規劃難以兼顧短期利益和長遠利益,同時與新農村規劃和城鎮化規劃的結合不夠緊密, 往往使當年申報的項目不夠詳實,有的不夠貼近群眾生活、生產亟待解決的問題,有的項目規模過大實施困難,有的草草了事立項沒有經過實地考察論證。致使某些村的項目在確定之後反複修改,影響申報效率和項目啟動。
(二)召開村民會議難度大
一事一議項目的確立要經過村民代表會議或戶代表會議的投票表決,近年來,農民為增加家庭收入,多去外地務工,農村人口流動量大,組織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有一定的難度,執行起來困難。一部分村民對建設村級公益事業項目不夠了解,對村級公益事業缺乏應有的關注和熱心。因此,召集各村大多數村民在一起開會商討是件有困難的事情,造成村民會議實際召開效率不高,存在會議記錄弄虛作假的情況。
(三)籌資、籌勞到位難
有的村民簽字後也不交款,互相觀望,影響交款效率;有的村舉行村民代表會議,表決結果的確不能代表全部村民的意願,有的村民不理解不配合,直接拒絕繳納資金,造成資金到位艱難,給村級公益事業的實施帶來了一定困難。同時,村內青壯年勞動力多外出務工,這給籌勞工作也帶來了一定困難。
(四)執行過程操作不規範
一事一議製度在實施過程中難以規範操作。有的村籌資、籌勞前不進行公示,即使公示也沒有達到絕大多數村民知曉的程度;有的村自行偽造出席簽到和表決簽字,小範圍開會討論沒有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有的村召開群眾代表大會停留在形式上,沒有認真傾聽群眾的建議和意見;有的村籌措資金沒有建立單獨賬戶、沒有嚴格執行專款專用,挪用“一事一議”款項的事情時有發生,一定程度上挫傷了村民“一事一議”的積極性。在項目申報資金過程中,材料不真實不完備的情況時有發生。在項目驗收時,村內經常請年齡大的或是有威望的老黨員組成驗收小組,對財政獎補項目的質量監管和驗收還停留在感性評估階段,極易使項目建設單位隻注重形式而不注重質量。
(五)後續監管不到位
大多數農村公益項目完工後,由於村級集體經費緊張,造成後期監管維護跟不上,而各級政府在這方麵也沒有相應的財政預算支持和監管考核,使得許多公益項目不能及時維護整修,進而產生前麵建後麵癱的問題,難以充分發揮項目應有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