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侯狗子練兵 1(1 / 2)

我們的主角侯景,在和高歡扯了會兒淡之後,出現在了校場,站在校場的正中央,看著鎮將楊鈞楊大人給他的那五千六鎮難民,以及自己帶來的五百家丁,不由得內心發出了感慨:“人和人相比,真是氣死人啊,那些六鎮難民,簡直就是凶神惡煞(可不是嗎,餓瘋的),我那些家丁至少還能,好吃好喝的,精神狀態就是不一樣。”

主角內心的感慨發完之後,隨即對五千五百名士兵說了:“本功曹,奉鎮將楊鈞楊大人的命令,在此練兵,從今天開始,無論你們是六鎮的難民,還是我侯景原先家裏的仆人,從現在開始,都一視同仁……”侯景說完一係列客套話之後,向這些兵卒宣讀了一係列紀律條例

現將侯景練兵條例摘錄如下:

一、凡聞鼓聲不進,鳴金聲不退者,輕則杖打二十,重者斬首。

二、凡縱兵殺戮百姓者,除負隅頑抗者以外,無論輕重,一律斬首示眾,首級號令三天

三、凡縱兵搶掠財物,一律歸公,依戰功分配,若有冒名領賞者,杖則四十;搶掠財物不歸公者,一律斬首,首級號令十天。

四、軍士凡未經總帥戰前(侯景本人)允許,****婦女者,視情節輕重而定罪。若其為初犯,且認罪態度良好,可酌情減輕處罰,並令其戴罪立功,反之者,宮刑。若其數次****婦女,屢教不改者,斬首示眾。

五、軍士於戰場斬殺敵方,一律割鼻子記人頭數,不可冒功,冒功者斬。無功者降一級,有功者,視其戰功酌情升級,最基本準則:斬敵人一首級,可升一級。(1)以此遞進。

六、軍士有良好建議於軍隊,且因此軍隊獲得成功者,此軍士可酌情特地擢升。若良好建議反造成失敗者,罪不致杖則。若使軍隊有重大損失者,經調查屬實,軍法處置。

七、主將若死、副將代之,以此向下遞進,若本部隊將官全部戰死,本軍中之老卒或戰功較大者,接替職位;軍旗隨時隨地不可倒下,軍旗倒下者,杖則三十,戴罪立功。

總之,侯景立下的這些練兵的規矩,讓這些六鎮難民,以及侯景的家仆麼都不明覺厲,校場下,五千五百人都不一而同的騷動起來。尤其是那些六鎮難民,他們本來就是爭強鬥狠之輩,他們的家小也都被楊鈞安排在懷朔鎮,可以說如果侯景對他們任何一個人的家眷動手的話,這些難民可都是把彎刀拿起來照侯景頭上砍的,當他們聽完侯景立下的軍規後,他們不一而同的有一個共識:這個小子不簡單!我們還是消停點吧,其他幾條軍令還好說,要是搞不好,自己的屁股不保,更何況自己倘若犯了軍規的任何一條大禁令,橫豎是個死啊!

侯景說完之後,他對這些軍士說道:“我知道,我初來乍到,對各位都不怎麼熟悉,大家在接下來的三個月裏,我,侯景,與諸位同甘共苦,共進退,如果你們在戰場上奮勇殺敵,你們會得到應有的獎勵,哪怕你們戰死沙場,我侯景也會照顧你們的一家老小,倘若,有作奸犯科之輩,我侯景必嚴懲不貸!我侯景在此向天神發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