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弗德厄斯傳記(1 / 2)

拂鷹軍團的士兵穿著銀色的胸甲,士兵們都英姿勃發的看著我。我知道,深入魔界弑殺魔王並不是一件易事。但是在這裏的士兵們都是做好了心理準備的。與其說是這樣,不如說他們都是一副興致勃勃的樣子。作為第一批反攻魔王的隊伍,不僅是他們,就連我都充滿了幹勁。

穿過傳送門,魔界的情況簡直讓我作惡。紅色的天空就跟它們的皮膚一樣令人惡心,聽聞在魔界裏的天空都是這種顏色。活該,像它們這樣崇尚殺戮的種族就不配擁有和我們一樣顏色的天空。

傳送門的出口設在一個森林裏,不過就算是在這裏都可聞到空氣中的血腥味。士兵們都通關了傳送門後,傳送門就消失了。傳送門不可能常開,畢竟除了我們外還有其他生物可能會穿過傳送門。唯一回去的辦法就是十天後中午傳送門會敞開兩個小時。

“大家都聽好了,我們不是大軍隊,而是小隊精銳,總人數甚至不達百人。都給我小聲點,在找到那個狗頭魔王前絕對不能讓其他魔族發現。明白了嗎?”

“是!”

“閉嘴!沒聽懂我的話嗎?不許喊,以禮示意。為了人類!”

右手握拳放在左胸前。拳頭,是武力的象征,是實力的代表。而心髒則是生命。這樣的軍禮意指願為人民獻出心髒。我不知道他們是否明白這一軍禮的真正意義,這隻是一個臨時組建起來的軍團,雖然裏麵有我的信賴的部下在,但也存在許多第一次見麵的人。

情況很糟,在森林裏走了一天也沒有任何線索,不要說魔王城了,就連森林也沒有走出去。不過這並沒有影響士兵們的士氣,但是不能這麼下去了。如果繼續迷路的話這些剛進來的新麵孔很有可能會失去信心。

第三天,謝天謝地我們終於走出了森林。在森林的這兩天比起魔族,盡是碰到一些具有攻擊性的魔物,我自己都在懷疑我們來此的目的了。

走出森林後,我們找到了之前探路的人做的記號。順著記號走,我們終於找到了那隻狗頭魔王的城堡。

那是一個和魔族很搭配的黑磚砌的城堡。該說真不愧是魔族的愛好嗎?連城堡的顏色都是象征混沌的黑。

魔王城不宜大搖大擺地去叫囂進攻。比起這樣,智取才是我們人類的優勢。命令士兵原地養精蓄銳,我派出了親信去觀察魔王城的狀況。

第六天,我們終於摸清了魔王城的狀況。我很興奮,士兵們也早就按耐不住內心的激動憤憤拿起了武器。

魔王城後有一條用來運輸排泄物的小門。就我親信的觀察來看,那裏隻有簡單的兩名巨魔守衛。而且門的位置也比較偏僻。

事不宜遲,我們立即入侵了魔王城。不愧是我手下的士兵,在其他的士兵的幫助下爬上城牆落到巨魔的背上後用刀在它們脖子上一抹解決。幹脆利落,這讓我在其他外來士兵眼裏非常自豪。

小門被打開,士兵們悄悄地將巨魔的屍體搬了出去丟到了森林裏。在那之後用泥土掩蓋了地上的血跡後我們正式潛入了魔王城。

同樣花了一天,我們摸清了魔王城內部的結構,也找到了魔王的所在。之所以那麼快,是因為我將士兵分散到魔王城裏收集信息的原因。

事不宜遲,在的第七天的時候,我和士兵們突擊魔王城來到了魔王麵前。這段時間魔王的士兵大多已經離開魔王城外出了。所以這一場戰鬥除非是魔王的實力懸殊,不然我們是不可能會失敗的。

有點超乎意料,那個狗頭魔王和我所想的不太一樣。漆黑的皮膚,身上全是肌肉,眼睛在黑暗裏竟然還發著紅光。而它手上的武器更是令人生畏,那是一柄足足有兩米長的大刀。但這把刀在它手裏卻一點也不覺著奇怪,因為這隻怪物看起來幾乎有四米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