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離奇的望遠鏡(2 / 3)

張浩不敢確定,這個時候他看到那穿西服的男子抱著紙箱,不乘電梯,走樓道下去了。

張浩將望遠鏡收了起來,躲在窗內,朝對麵的樓道口張望著。

少頃,那個男子抱著紙箱氣喘籲籲地從樓道口走出來,將沉甸甸的紙箱放到一輛黑色小車的後備箱裏,然後打開車門,坐到駕駛位上,發動了汽車。

張浩來不及多想,提著望遠鏡便朝樓下衝去。

下了樓,張浩跨上自己的摩托車,朝著黑色小車追去。

張浩與前麵的小車保持著足夠的距離,他看到小車繞了幾個路口後,朝郊外駛去,在一個靜謐的河堤邊停了下米。

張浩將自己隱藏在一片小樹林裏,舉起望遠鏡對準那男人看過去,隻見那男人四處張望了一下,然後從後備箱中取出一把短柄鐵鍁,在河堤旁挖起了坑,挖好後將那個紙箱放到坑裏,將土填埋回去,而後在土堆上踩了踩,才回到汽車內,接著汽車尾部冒起一縷淡藍色的煙駛走了。

待男子駕駛小車走後,張浩才從樹林裏出來,跨上摩托,趕往男子埋坑的地點。

恰在此時,一個扛著鋤頭的農夫沿著河堤走來,張浩攔下他,借用鋤頭朝那土堆掘了起來,掘到紙箱後,張浩蹲下去將箱上的浮土拂開,扯開紙箱,一截烏青的胳膊赫然露了出來。

張浩大驚,而毫無思想準備的農夫嚇呆了。張浩掏出手機,按下了110。

案件毫不費力便告破了,這是一起奸殺分屍案,那個男子在KTV認識一個舞女,一來二去便好上了,將其玩膩了後,男子想要甩掉該舞女,卻被該舞女索要巨額青春損失費,如若不然便要揭發男子貪汙受賄之事。

為了自己仕途不受影響,男子約舞女到其一個不常去的房子裏,發泄完了後將這舞女殘忍殺害並分屍,而此事距案發已經有三天時間了,若不是這男子到上級部門去開了幾天會,恐怕那屍體早就給掩埋了起來。

負責此案的是孫警官,他找到張浩家裏說:“我有一事不大明了,你是憑著什麼盯上了凶手,又跟蹤了那麼遠的路呢?”

他告訴張浩,凶手在做筆錄時,有一度甚至笑著說:“我知道自己已經被你們警察盯上了,那天早上我剛回去,你們便派個人冒充家居記者去查看一番,我想既然你們沒有直接進屋搜查,起碼說明你們還沒十足的證據,因此我才故意裝著什麼事情都沒發生,讓你們的便衣進屋轉了一圈,並在你們的人走後趕緊將物證處理掉。如果不是你們這麼早盯上我,再給我一點時間,恐怕你們就什麼都找不到了……”

張浩聽了孫警官轉述的男子的話後,一時哭笑不得。

對於孫警官提出的問題,他隻能笑著指指桌上的望遠鏡說:“我說是這隻望遠鏡給我提供了案發時的情景,你相信嗎?”

“怎麼可能,案發距那天早上都過去三天了,你還能看到?”說著,孫警官拿起桌上的望遠鏡,放到眼前看了看,“不就是個普普通通的望遠鏡嗎!”

張浩隻好再次無聲地笑了笑。那天案破後他回到家中便拿起望遠鏡,朝對麵樓上501室那個遮著窗紗的窗口望去,奇怪的是望遠鏡卻失去了它的魔力,再沒有那個女人被害時的場景出現,也無法透視牆壁。

這時,張浩又聽到孫警官嚴肅地對他說:“作為警察,我們必須搞清每起案件的來龍去脈,還是說說你是如何盯上那男子的,總不會是你與那被害的舞女也有什麼扯不清的關係吧?”

孫警官這話說得張浩的麵孔白一陣、紅一陣,他木木地盯著孫警官說:“我說是我看到那男人心神不寧地抱著紙箱出去,像是去藏匿非法所得的貴重物品,我跟蹤著去,想要將那些貴重物品據為己有,這樣能說得過去吧?”

孫警官不置可否地“唔”了一聲。

3

幫助警方破了案,沒得到什麼獎賞不說,還差點被警方反誣與被害人有什麼扯不清的關係,這令張浩很是鬱悶。

這天,去銀行取錢的時候,看到銀行的外牆上貼著一張通緝令:×月×日,我市南郊的立交橋下發生一起命案,經偵查一名四十多歲男子具有重大嫌疑,該男子理平頭,臉龐瘦長,操外地口音,以打短工為生,長期居住在橋洞之下,案發時上身穿灰色夾克衫,下身著藍色牛仔褲,若有遇到該嫌疑人的市民,請及時撥打110報警。對提供有力線索協助警方破案或直接抓捕嫌疑人的,警方將給予5~10萬元獎金。

通緝令下方還附著那嫌疑人的照片。

取完錢回到家中,往櫃子裏放存折時,無意中張浩又看到了那個望遠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