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其實在我決定喜歡上你那一刻起,我從來沒有想過自私擁有你,我隻想把對你這份愛埋葬在心底,隻要能每天在你經過的路口看你一眼,讓我感覺到我的心依然在跳動,那就是我現在覺得最美好的幸福。可是有一天你走了,我們遠了,再也沒有你的身影,而我卻還在原地傻傻的看著你曾走過的那個路口,那個你曾經坐過的座位,想戀著你的每一個表情,想著上課每一次用筆記本記錄你的每一個動作,想戀著你的每一個轉身,你的每一滴淚。
第一章:最初的夢
青春的小孩,總以為那就是愛情,膽小、羞澀,臉紅,每次的感受都伴隨我們的成長一點點隨時間消磨。
直到再也回不去了,回想起來,覺得還是有那麼一點苦澀和甜蜜,那是一種淡淡的憂傷,也是一種最純最美的回憶。
而那段美好的時光,時間早已將它變得物是人非。
總有那麼第一次,在某一個地點遇到那麼一個讓自己心跳的女孩,讓自己不敢麵對,讓自己偽裝偉大。
那一年,、一個很小的麵孔。也是一個愛表現的年紀,對是所有的事都那麼大膽,唯獨心裏那種對異性莫名的感覺始終不敢開口,不敢表示!
一直靜靜的到了深夜才敢獨自把心中那份薄薄的純愛,用手把它捧在手心,看著天空叫著某人的名字說“我喜歡你”。
那一年《老鼠愛大米》剛過,鄭源的專輯也剛出,《一首不要在我寂寞的時候說愛我》打動了一個個十四五歲的男孩和女孩,對於情遁初開的小男生,那種憂傷,頹廢的形象成為自己的最大的追求,明明很開心還要偽裝非主流,把開心寫成憂傷。
叛逆成為自己時代的主題,總是以為父母是自己理想的追求的牆,隻有將這堵牆勇敢的跨越才能追求心中那份永恒的愛。
喜歡看一些言情小說,喜歡讀哪一些為愛情讚美的詩句,喜歡一個人走在路上將手伸進褲包,嘴裏叼著一隻香煙,裝得酷酷的樣子,喜歡買時尚的衣服和褲子,喜歡和朋友一起比那件衣服貴,那雙鞋子好看,喜歡名牌衣服和褲子,卻沒有想過名牌大學。
喜歡每次考試玩後,比誰的英語時間用得少,誰又用漢語寫一篇愛情小說當作英語作文。
喜歡每一次打架,說那一個沒有賭實,那一個衝動,那一個最牛。
喜歡大家用盡所有的資產,去買一瓶酒,在山洞裏七八個人喝著,喝完到教室裏發瘋。
上課時,和英語老師對著幹,看到英語老師發火感覺是自己最大的快樂。
總是用有限的青春揮霍著一首首難以忘懷的史詩。
坐在校門口,看著一個個女孩經過,談起那個好看,那個很醜。
總找機會,大家一起夜聊,一夜到亮。
總是聊著班上那一個女生是誰喜歡,說班上有多少對,說怎麼去打動一個女孩。
聊每一個的人的性格,聊自己不可能實現的夢想。
靜思時,想著各自的女孩緩緩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