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定會想著往上爬,不顧一切的後果,可是,她現在的想法要坦然多了。
她願意開腔回應媒體的疑問,“你們不要擠,不要碰到我臉上的傷,我的臉的確遭到了很嚴重的破壞,後續也很難做收複整容。
這起誹謗案我會自己去麵對的,我做過的錯事我會去承受那個後果的。準備要開庭了,請媒體記者讓一讓,我不能遲到。”
李夢欣以前不是挺囂張的嗎?她今天說話的口吻竟然是軟棉棉的,她還主動坦白了是自己犯錯,媒體記者都被她的反應震到了。
不過,媒體記者也很識趣,他們讓出路給李夢欣走進法院。
至於裏麵被控告的同行,他們隻能自求多福了,聽李夢欣的口吻,她應該是給了錢同行的。
裏麵是什麼情況他們不得知,媒體記者卻都在法院門口繼續等待庭審結果。
時間一到,庭審也開始了,控方和辯方律師分別做了案情陳述,並表明了當事人的意願。
李夢欣按照律師的策略,她一上來就承認了自己誹謗厲爵,並要求法官大人念在她認罪良好的態度對其進行輕判。
上到了法庭,李夢欣也把頭紗摘下來了,除了一雙眼睛,她的頭都纏滿了白色紗布,她的樣子挺嚇人的。
自食惡果,李夢欣現在嚐到了,她再也不敢心高氣傲了。
她以後懂踏踏實實做人了,歪門邪道並不可取,而且是會有報應的。
控方律師例舉的證據,李夢欣統統承認了,她真的沒有跟厲爵有染過,全都是她捏造事實。
她也承認了並不像媒體寫的那樣,5月31日和6月1日這兩晚她並沒有和厲爵在一起,而是和黃俊龍在一起。
“6月20日那晚,我看著厲爵喝醉了,是我故意把他扶去酒店的。我想和他發生關係,我也勾引了他,可是,他並不理我,他還踢我下床了。趁著還沒有爬起來之際,他掙紮起來了,並跌跌撞撞要去浴室。我快速起來了,還拉著他,結果被他甩掉了我的手。
他進了浴室之後把門反鎖了,我進不去,他也不出來,就這樣我們在那個房間呆了一個晚上。第二天,有媒體衝進來拍我們,他們所拍到的情景都是我自己做出來的曖昧假象,包括那些記者也是我發錢請他們來把事情鬧大的,我為的就是要出名。
我和厲爵從來沒有發生過關係,我也沒有懷孕,她會那樣跟他老婆說,我是懷恨在心的,因為我不想厲爵和他老婆好,我想他們鬧離婚。法官大人,我現在知道錯了,我願意為自己所犯下的錯誠心改過,請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以後會好好做人的。”
當庭,李夢欣也拿出了她給錢買通媒體不實報道的憑據。
厲爵要的是一個還他清白的結果,他也不想咄咄逼人,他在認真聽著,其他事他全權交由律師替他追討他的合法權益。
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庭審,這起誹謗案終於有了結果。
證據確鑿,李夢欣誹謗罪名成立,多家媒體的誹謗罪也成立。
李夢欣被判6個月拘役,因為她認罪態度良好,她還在醫院住院治療,緩刑一年,並要求她向厲爵公開道歉。
多家媒體被處以2000元的罰金,並要求登報向厲爵道歉。
另外,法官大人還在法庭上怒斥了媒體記者的報道不實,要求他們以後尊重新聞的真實性。
庭審結束,並有了宣判結果,贏了官司的厲爵一幹等人率先走出法院。
一看見厲爵出來了,媒體記者又立即圍了上去作采訪。
“厲先生,能說一下宣判結果嗎?贏了還是輸了?”
“厲先生,能披露一下你的控方證據嗎?”
厲爵停了下來,他開口說話了,不再保持沉默,“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犯下的錯誤負責。我慶幸我打贏了這場官司,以後,在處事上我也應該多加小心,畢竟我已經是已婚的男人了。
我應該跟除了我太太以外的女人保持距離,不要引起不必的誤會。經過這一次,對於那些想利用我往上爬的女人我以後要更加慎重小心,這次事件也是想給那些不懷好心的女人的一個警告。
我厲爵隻有一個老婆,就是虞夕,我是不會讓任何人欺負她的,就連挑釁也不行。必要的,我一定會拿起法律武器保護我們夫妻的合法權益。我會努力去做一個好老公的,好爸爸,不讓我最重要的人受到傷害,這是我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