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1章 是員工,還是股東的企業?(2 / 2)

在公司創立未久的時候,稻盛和夫不時在公司內宣揚,咱們一定要搞技術革新,一定要獲獎,要是獲了獎,咱們就把獎金拿去喝光。後來京瓷搞的一項技術革新,還真獲了通產省頒發的一項大獎。稻盛和夫先是把獎狀複印,每個員工及家屬寄一份,然後把大筆獎金,分幾次同員工們一起喝了個精光。

後來在通產省召開的各獲獎廠商的大會上,通產省官員問大家,你們的獎金,都拿去幹什麼了。有人回答買新機器了,有人回答搞開發了,隻有稻盛和夫一本正經地答到:“同員工們一起喝光了。”

京磁公司堅信“外行才會創出全新的東西”。他們常常接受當時技術水準根本無力完成的訂單,在巨大的風險和壓力之下研製開發新產品。卻每每取得成功,因而總是走在同行業的前頭。1968年京磁的營業額隻有19.21億日元,1970年即增為70.02億,而到1976年更直線增長為401.9億日元,速度令人膛目。

在稻盛和夫的概念裏,企業首先是員工的企業,其次,才是股東的企業。

稻盛和夫並不是一開始就這樣認為的。“公司成立時,我的夢想不過是希望自己生產的產品遍及世界,”稻盛和夫說,“到第三年的五月,我的想法被徹底地修改了。”

1962年5月的某一天,公司在兩年前錄用的11名高中畢業生,拿了請求書找到稻盛和夫——請求書上也按了血指印。他們說:“公司前景不明,令大家心裏不安,因此公司必須就定期增薪和發放獎金向大家做出保證,否則我們無法在這裏工作下去。”

稻盛和夫無法接受他們的要求——在那個時候,公司連明天的事情都無法預料,更不用說保證一年後的事情了。

艱苦的對話進行了三天三夜。第三天,稻盛和夫對他們說:“雖然無法接受你們的條件,但是我可以保證為了諸位的利益竭盡全力。如果你們有辭職的勇氣,那就把這種勇氣拿出來相信我一次!如果將來發現我欺騙了你們,那你們就殺了我吧!”

這些年輕人撤回了他們的要求。他們離開之後,稻盛和夫抱著頭陷入了沉思。

“我突然第一次發自內心地理解了員工要求我來保證他們自身和他們的家屬的心情,當我意識到這一點時,才一下子驚覺到自己肩上的擔子有多重。”稻盛和夫在《人生與經營》中寫道,“公司並不是經營者個人追求夢想的地方,無論現在還是將來,公司永遠是保障員工的生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