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怪梁思雨會那麼生氣。
“我能滾的話,我會滾過去的。我給你拍張視頻過去吧,要不,你不會相信的。”
為了讓梁思雨相信我實在是無法到民政局去,我真的拍了個視頻給她。
這麼狼狽的樣子,其實,我一點兒都不願意梁思雨看見。
可有什麼辦法,此刻,讓梁思雨相信我是真的去不了,比讓她看見我狼狽的樣子更重要。
說實話,我還有點小小的高興。反正今天是無法離得成婚了。明天如果我記得沒錯兒的話,好像是周六。再怎麼說,我和梁思雨,還有三天的時間可以做夫妻。
三天,可以改變的事情也挺多的,不是嗎?
梁思雨看見我的照片,嚇得再次給我打來了電話。
“王爍,誰把你傷成這樣?你去醫院了嗎?”
聽梁思雨那著急的語氣,我就知道,梁思雨好像並不是那麼地討厭我。
我趕緊裝出一副可憐的樣子說道:“去什麼醫院啊?我這連動都動不了,再說了,我這都皮外傷,疼十幾天就過去了。我們這些大老粗,沒你們千金小姐矯情。”
我一肚子怨氣,說出來的話,當然也十分難聽。
“你趕緊告訴我在哪裏,我帶你到醫院去。”梁思雨比我還要著急。
我本來還想推辭一番的。但略略一想,這可不能推辭,或許我和梁思雨繼續在一塊兒的希望,就趁著現在身上的這些傷呢。
於是,我趕緊給梁思雨發了個定位過去。然後,就躺在地上等著梁思雨的出現了。
說也奇怪,本來是特別累也特別難受的,但一想到梁思雨親自來送我去醫院,我的心就變得有點說不上來的興奮。
梁思雨不到十五分鍾,就在外麵敲門了。等她看見我滿身都是血地坐了地上,她驚呼著跑了過來。
“王爍,是誰?快,我們趕緊到醫院去。”
“不,我不想去。你送我回家就好。”
我是真的不想到醫院去。再說了,我想在家裏,讓梁思雨照顧我幾天。
還有,我還要查一查,剛才打我的那些人,究竟是不是小雪做的手腳呢。
在我的堅持下,梁思雨做了一些妥協。她沒有把我送回我的出租屋,而是把我送到了她的家裏。
用梁思雨的話來說,我的這次出事,是因為她才變成這樣的,她的良心過意不去。
我知道她說的良心過意不去,很可能是聯想到前麵幾次我的受傷了。也好,在梁思雨的家,我可以休息得更好一些。
當然,我也想趁著這個機會,在梁思雨的麵前好好地再表現表現,或許,梁思雨就不會再提離婚的事情了呢。
我喜歡這個女人。我得像麗姐說的那樣,自己去做點可以做的事情。
回到梁思雨的家,我還沒問小雪的事情,李媽就語氣匆匆地對梁思雨說道:
“小姐,不好了,學校打電話來,說小雪並沒有到學校。”
“什麼?”
我和梁思雨同時問道。
“小雪的班主任打電話來告訴我的,她說你的電話打不通。我正要給你打電話,你就進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