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麵的女孩看過來,看過來,看過來……”
“你有什麼事情要在這兩天做的,趕緊做了哈!”蜻蜓提醒我之後,又把我從頭到腳看了一遍,最後補充說,“別忘了多買幾套好看的衣服。咳,算了,等會我們兩個就去買,不過,這衣服的錢,得你自己出。”
“出就出。”我豪氣十分。這輩子我都沒想過出國的事情,居然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我就實現了人生的大跨越,買幾套衣服,用一萬幾千塊,我何樂而不為呢?
蜻蜓提議到東風大廈去買衣服。她說自從開業到現在,她還沒有去過呢。
我是不大相信她的話的。她的鼻子像狗一樣地靈敏。這城市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特別是像東風大廈這樣高級的商場,全都的有錢人階層才能去的地方,她要是沒去過,那才是笑掉大牙的事情呢。
我無所謂。而且,我還有點期盼。我希望自己能夠碰到那個肥婆陳怡函,我希望她改變主意,讓我再次幫她出頭。
我猜,我跟蜻蜓之間的合作,應該不會有多久了。
我們兩個包了一輛的士往東風大廈而去。用蜻蜓的話來講,她不喜歡司機總是跟著她。她希望自己在坐車的時候,能夠聽到不同的司機,給她講不同的故事。
蜻蜓還說,她現在的工作,需要靈感。而這種靈感,很多時候,都必須出去外麵走,看到外麵不同的人。
我不大懂什麼是靈感。在我看來,所謂的靈感,不就是一種經驗嗎?
當一件事兒你經曆得多了,在遇到難題的時候,就會通過不同的經驗進行篩選,最後得出一個好的辦法,本來就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
——跟靈感一毛錢的關係也沒有。
上了車,居然是一個十分年輕的小夥子。看他比我年齡都還要小。等我們兩個坐穩之後,他的話匣子就打開了。
“我十八歲就到這座城市開車了。來這裏足足有三年啦。現在二十一歲。”
我們還沒開口,小夥子就兀自講了出來。
難怪他看起來比我還年輕,果然比我小了幾歲。
“你叫蜻蜓是吧?”那個小夥子居然認識蜻蜓,而且,還那麼清楚地記得蜻蜓的名字。
蜻蜓也是吃了一驚。奇怪地問道:“你怎麼知道我的?”
“你坐過一次我的車。那個時候,你哭得稀裏嘩啦的,我載著你在我們市兜了整整一圈兒。最後,你忘記了嗎?你還讓我帶你到江邊,在我肩膀上哭著差點就睡著了。”
蜻蜓滿臉地尷尬。十分不好意思地說道:“這世界真是小哇。我那個時候……那個時候,的確有點……神經兮兮的。”
我用眼睛的餘光瞟了蜻蜓一眼。她的眼睛現在有點紅紅的。
我這才明白,蜻蜓並沒不是不愛她的前男友,而是覺得可能這個男朋友已經不愛她了。
我現在……真的應該為她做點什麼才好。
難道……我必須真的去追求梁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