蜻蜓的皮膚也很白。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認真看過膚白貌美的女孩子。皮膚白的女孩子,你剛看一眼的時候,還不覺得怎麼樣,但你越是靠近了看她,你就會發現,她的皮膚要比你第一眼看到的時候更白。
我心裏禁不住慨歎。
“好漂亮的小妞!”
蜻蜓好像並不打算跟我囉嗦。她直接就說道:“是這樣的。我想跟原來的男票分手,可他死纏爛打的,我就想讓充當我一個月,哦,不,就三個月吧,三個月的男票,價格呢?就三萬如何?”
看來,蜻蜓並沒有考慮好就來的。所以,她說話的時候,眼睛裏帶了點不確定。
“三萬?”
我重複了一遍蜻蜓的話,其實,我在乎的不是她說的這個價錢,而是腦海裏瞬間就冒出了梁思雨這個名字來。
我和梁思雨還沒離婚。特別是小雪,她心目中,我還是她的姐夫。要是……為了賺錢,讓小雪的心靈受到創傷,那我就太渣男了。
“如果你嫌少的話,可以三十萬。不過,必須讓我那個男票走得死心塌地。”蜻蜓聽見我猶豫的口吻,還沒等我再說話,她就趕緊加了句說。
我心底裏,好像挺抗拒這件事的。
“你有三十萬給我,不如把這三十萬給那個男人,他或許就會離開你了。”
“你……不知道,那個人不缺錢,是缺心眼。三十萬,他哪會看得上?”
“缺心眼”三個字,讓我忍不住嗬嗬地笑了起來。
這些女孩子,總是在開始之初,想著去找個有錢人過日子,可過著過著,就發現,有錢人太他媽讓人討厭了。
“我得……先征求一下別人的意見。”我想到了梁思雨,但三十萬,也是我想要的。
反正有錢賺,總比沒有事情做的要好。更何況,麵前的蜻蜓,可是個美女,我呢?和她在一塊兒三個月,就當做是練愛了。
還有……我心裏竟然冒出了一個從來不敢想的念頭。蜻蜓在雇用我的三個月時間裏,隻願意給我三十萬,看來,她並不是像梁思雨那樣的白富美,三個月時間,我們要是擦出點火花來,到年底的時候,我就可以挽著蜻蜓的小蠻腰,去見我那生病的老母親了。
何樂而不為呢?
蜻蜓顯然有點看不起我。她輕輕地從鼻孔裏哼了一聲,臉上已經堆滿了不悅。語氣也變得有點尖銳起來。
“王爍是吧?你是不是還得請示你的前女友?你都到這裏上班了,還要顧及別人的想法嗎?”
我猜蜻蜓可能是知道了點我的事情。但聽到她說前女友三個字,我就立馬不高興了。
“咳,勞資要是有前女友,哪裏還會到這裏賺錢?我早就跟我的女朋友你恩我愛去了。”
說這句話的時候,其實,我的腦子裏浮泛上了梁思雨那張好看的臉龐。
我是真心想要梁思雨成為我的前女友呢?
可事實呢?她隻是我的一個契約妻子。與女友半毛錢關係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