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符合國家治理的發展趨勢,是推進中國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途徑,有利於在新的曆史條件下深化政治製度改革,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
傳統的國家管理主要依靠權力的強製力和控製力進行,不依賴於公民同意,雖然容易實行政治統治的有效性,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現代國家治理可持續問題。現代國家治理能力核心是要加強權力的製度性運用,減少權力的強製性運用。傳統國家管理體係向現代國家治理體係轉變,關鍵是從國家與政府主導的單一權力結構、國家單方麵支配社會的單一結構,過渡到國家與社會有效互動與互相製衡、國家與社會、政府與公民互相合作的多維結構,實現政治權力與政治權利的統一。
現代民主政治的一大特點,就是公民參與在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中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傳統的國家管理體製注重對社會的硬性約束,缺乏政府與社會之間的有效溝通,管理模式基本上呈現為權力自上而下的單一形態。在中國,這種現象尤其突出。隨著民主政治的發展和政治文明的進步,國家——社會二元分化的邊界逐漸模糊,如何使執政黨、政府與社會之間的溝通更加通暢,使國家治理不僅僅體現為執政黨和政府對社會單向度輸出政策,更使得公民積極、有序、有效地參與到公共生活中,讓公民對國家政權也能夠充分輸出意見,使決策成為公民訴求的直接反應,讓“管理”轉變為“治理”,成為了現代民主政治的發展方向。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正是適應這一轉變的有效形式。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以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麵深化改革的總體目標,反映了中國共產黨對國家發展和政治進步的新認識,即作為現代政治基本形態的民主政治,不僅僅在於通過選舉行為和代議形式獲得政治合法性,更需要通過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國家治理反映人民主權原則,保證政府決策的民主性,滿足現代公民的政治需求。這就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提出了兩方麵的要求:其一,必須增強運用國家製度管理好社會各方麵事務的能力,實行善治;其二,必須保證人民能夠通過有效的渠道積極有序的參與公共生活,國家治理行為必須反映民意,從而使中國國家治理體係全麵反映出權力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兩個方麵。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不是通過人民對政治權力行使者進行委托授權的方式進行,而是權力執掌者和公民進行公開平等的對話、理性有序的協商進行的,在國家治理過程中政治權力與政治權利達成了統一——執政黨和政府通過協商獲得了人民的認可,人民通過行使政治權利保證了人民主權地位——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民主本質。
中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以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為主要製度依托,通過國家政權、政協組織、黨派團體、基層組織和社會組織等渠道,展開廣泛多層製度化的全社會對話。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中,既有黨派之間的政治協商,又有政治體係各層次相互間的政策協商,還有社會團體、社會組織的協商。通過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國家權力中樞和社會公眾之間建立起了有效的製度化溝通渠道,政治體係的開放度和包容性大大增強,既體現了黨和政府對人民意誌和人民民主權利的尊重,又加強了黨和政府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提高了決策的合法性,增強了中國共產黨運用國家製度管理好社會各方麵事務的能力,鞏固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和執政地位;通過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各種社會力量更加活躍,利益訴求渠道更加通暢,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表達權充分行使,人民民主更加廣泛深入發展,更加健全,更加充滿活力;通過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人民廣泛深入地參與到國家事務和公共事務的管理和決策之中,形成了人民積極有序政治參與的局麵,主人翁意識得到加強,社會形成民主寬鬆的氛圍,國家現代化和社會文明程度得到提升。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具有的這些優勢,使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成為了中國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和有效發展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