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製度化發展”,“在黨的領導下,以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實利益的實際問題,在全社會開展廣泛協商,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指明了努力方向和發展路徑,必將對下一階段我國協商民主乃至政黨協商的健康發展發揮重要的指導作用。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決心和意誌,充分體現了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和製度自信。社會主義學院作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統一戰線性質的政治學院,是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聯合黨校,是黨和國家幹部教育培訓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學院作為統一戰線人才培養基地、理論研究基地、方針政策宣傳基地的作用,開展愛國統一戰線層麵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研究和宣傳,責無旁貸。為此,我們以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和參政黨建設為主題開展研究,旨在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的精神,以理論和實踐的研究成果,助力社會主義協商民主製度化發展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建設。
我國傳統政治文化中關於“民胞物與”、“仁民愛物”、“人皆可為堯舜”的思想瑰寶,為協商議政的曆史傳統鋪墊了深厚的文化淵源和民族共識。而且,曆史上很早就有“明堂議事”的傳說,後來又出現了登聞鼓。這些都可視作我國協商議政的淵藪與根基。
中國共產黨曆來重視協商議政。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即提出了“幾個革命階級聯合專政”的主張和長期與黨外人士協商合作的理念。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成立,是我國協商民主發展的一個重要裏程碑。之後,我國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運作上進行了積極的探索,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則順理成章地成為了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主要製度載體。改革開放新時期,在建立健全選舉民主製度的基礎上,積極創新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中國共產黨、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政府、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等領域的協商機製和實踐不斷豐富,最大限度地實現了人民民主、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可以說,協商民主作為一種內生的政治形態,在我國有其內在的土壤和基礎。
20世紀80年代以來,協商民主作為西方興起的一種新型政治理論,備受全世界關注和親睞。在西方協商民主是指協商主體通過自由平等的公共協商參與決策的一種民主模式,其興起是對全球化背景下多元文化衝突和自由主義代議製民主困境的回應,是行政領域民主化和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需要。當今西方政治思想界的領軍人物,如哈貝馬斯、吉登斯、羅爾斯等,都是協商民主的積極倡導者。由此可見,中西方政治在各自時代和國情背景下關於協商民主的認知和探索都在推進。上世紀末以來,國內學者在譯介西方協商民主理論的基礎上,結合我國政治實踐,對協商民主理論進行了中國語境下的解讀和闡釋,初步形成了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理論體係。借鑒和反思西方協商民主理論,對於凸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特色與優勢,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極具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指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社會各個政黨、階層、團體、群眾等,就共同關心或利益相關的問題,以適當方式進行協商,形成各方均可接受的方案,作出決策或決定,以實現整體的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我國民主政治的獨特優勢,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是運用馬克思主義對我國民主政治實踐的理論升華和偉大創造,對於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對於推動人類政治文明發展必將作出有益貢獻。與西方協商民主相比,我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走的是一條從實踐到理論,在實踐過程中提煉和建構理論的道路,能更加有效地實現政治參與的廣泛性和有序性,體現了理論與實踐的高度統一,具有強大的現實生命力。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並不是以協商作為實現民主的最終目的,而是要將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穿於協商的全過程,通過協商,使執政黨更好地了解和尊重人民意願、人民權利,從而更加有力地團結和領導廣大人民進行社會主義建設,充分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當家作主,從而集中體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優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