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我國社區治理的水平
學術展台
作者:施義
摘要:社區管理在城市化進程加快的背景下顯得越來越重要,但是在我國當前社區管理的體製、運行機製和法製建設方麵還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問題。在加強和改善社區管理的過程中,需在政府職能轉變的基礎上積極推進社區職能轉變,加強社區立法,創新社區管理工具和培育優秀的社區管理團隊。
關鍵詞:社區管理;社區服務;政府
一、當前我國城市社區治理的基本現狀
從90年代中期開始,我國很多城市在社區治理實踐中都進行了一係列的製度創新,至此各地區此基礎上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新鮮經驗,基本建立了“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街居治理新格局,初步實現了政府依法行政管理與社區依法自治的有機銜接和良性互動。具體而言,我國城市社區治理的現狀與基本經驗可歸納如下:
1、初步實現了城市公共部門依法治理與城市社區依法自治的銜接與互動。自2011年以來,我國很多城市進行了街居管理體製改革的嚐試,力圖規範街道辦事處與社區的角色職能,讓社區自治組織從行政性事務中解脫出來,全力做好居民自治工作街道辦事處集中做好行政性服務工作。
2、突出了民生導向加快了社區公共服務供給。民生建設是社會建設與社區治理的突破口。近年來,我國城市政府高度重視民生工作,以街居公共服務改革為突破口,城市公共服務向社區延伸和下沉加快。當前,我國城市區和街辦兩級在加快社區基礎性服務設施建設的同時,通過設立區、街辦、社區三級公共服務中心和便民服務站,加快了行政性服務和其他便民服務下沉社區的廣度和力度。
3、高度重視社區公共文化建設。社區公共文化是社區治理的軟實力之一,是社區發展的動力基礎,是一個社區區別他社區的本質表現。近年來,我國不少城市在大力打造社區環境文化的基礎,上堅持“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通過開展一係列居民喜聞樂見的群眾文化活動,不斷增強社區發展的軟實力。
二、當前國社區治理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在利益衝突與社會矛盾日益尖銳的社會轉型時期,承擔著社會治理使命的我國城市社區,受傳統街居管理路徑和居民素質的影響,在社區治理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這還需要我們以與時俱進的實踐精神不斷地發展與完善。
1、社區承擔了太多社會事務職責,但管理權力卻未得到相應調整。各條線在社區各設一套班子,對社區服務建設總量不少,但因是“小而全”,相互之間沒有實現充分整合。如民政部門重視對老年人口的生活照料服務,衛生部門大力推進社區衛生康複治療服務;文化部門提倡社區文化設施的充分使用,教育部門要求發揮社區教育功能等等。這些社區服務具有很大的共通性和重複性,這其實是舊管理體製條塊分割的矛盾在社區管理體製未得到充分完善時期的表現。對社區服務資源的優化整合,將是進一步完善社區管理體製的重要內容,也是進一步發揮社區服務功能的關鍵問題。
2、政府部門在社區管理中存在“越位”問題。有些政府部門仍在行使本應由社區企業行使的職能,有些政府部門承攬和包辦了許多本應由社會自治組織辦理的事物,街道辦事處直接領導和管理居民委員會工作的現象還較為普遍的存在,街道辦事處還時常幹預社會中介組織行使社會職能。
3、社區治理的規章製度不完善。社區治理要發揮合力功能,必須有一係列的規範、製度、秩序與運行機製。既要確定各組織及其成員相互交往和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式,又要規範對越軌者寬容的限度。我國城市社區治理製度設計的主要缺陷在於:一是對作為區政府派出機構的街道辦事處,還沒有明確界定其行政服務和管理的範圍;二是區屬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分別受各自條條的領導,按條條的指令行事,與街道辦事處之間的關係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據,往往造成在社區事務上相互推諉扯皮;三是社區內的各種社會組織也沒有形成有效的行為規範,讓社區成員來共同遵守。對於社區行為越軌者,社區組織也缺乏行政上或法律上適當而有效的懲罰;四是社區治理的運行機製尚未形成條塊結合的監督機製,有關專業管理部門權力過於集中,對它們的工作質量和一些不正之風難以進行監督與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