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語文教學方法含義
對語文教學方法含義的理解,需要從兩個方麵去認識:一是有關專著或論文對語文教學方法這一概念的解釋;二是許多論文雖沒解釋語文教學方法的概念,但在其運用語文教學方法的概念時所反映出來的對該概念的理解。
目前還沒有特別準確的概念對語文教學方法。但是大概總結主要有三種說法:
一是“手段”說。有的人認為,語文教學方法是“指完成教學任務、達到教學目的而采用的‘手段’、辦法’,它並不包括教學思想、教學目標、教學內容等等”。
二是“教學模式”說。有人認為,“語文教學方法/是教師和學生在一定教學思想指導下,圍繞一定的教學目的,通過一定的教學內容,為完成特定的教學任務而應用一定的教學手段、方式所進行的教學活動模式”。
三是“教學法”說。有人認為,“既然教學中師生的活動方式都屬於教學法,說明教學法的範疇是十分廣泛的。所有的語文教學模式,教學課型,具體操作方法和語文活動方式都屬於語文教學法範疇”。
(二)語文教學方法的特征
我們可以歸納出語文教學方法的主要特點是:(1)依存性。依存於語文教學目的、教學內容和學生認知特征、教師的個性特征等。(2)多樣性。教學目標的多元性、教學內容的豐富性、學生認知的差異性等決定了語文教學方法的多樣性。(3)相對性。任何一種教學方法既有優點,也有缺點,不存在絕對好或絕對壞的方法。某種教學方法可能有效地解決某些教學的問題,而對解決另一些問題則無效。某種教學方法可能較為有效達成某種教學目標,但可能不利於其他教學目標的達成。為此在教學中必須綜合運用多種教學方法。(4)可變性。語文教學方法隨著時代的發展和人們對其認識的不斷加深而發展變化,有的消亡了,有的改變了,新的產生了,這給語文教學的發展注入了活力。
(三) 語文教學方法的分類
由於視角不同,加之語文教學方法的豐富性和複雜性,對語文教學方法的分類也就不同。
這些分類都有可取之處,也都有局限性,有的難以囊括所有的語文教學方法,有的出現分類交叉的現象。首先,從教學方法的結構劃分,把語文教學方法劃分為兩類:基本教學方法和組合教學方法。然後從教學活動的性質劃分,把語文教學方法劃分為三類:重教師引導的教學方法、重學生自學的教學方法和教與學平衡的教學方法。最後再從教學方法的適應條件劃分為適合閱讀教學的方法、適合寫作教學的方法、適合口語交際教學的方法和普編適合教學方法。
(四)語文教學方法選擇和運用問題的研究
都春月認為,語文教學方法的使用應該遵循以下原則:(1)堅持啟發式。(2)堅持最佳組合。(3)堅持因材施教。我們認為,教學方法運用的有效性取決於是否適合教學環境,是否適合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是否適合學生能力和需要,是否適合教師的個性特征等。換言之,教學方法為教學內容、教學對象、教學環境等因素所製約,是為教學內容和教學對象服務的。每一項具體的教學內容,都有其具體的特征;不同年段的學生,學習的認知過程、情感特點也有區別;不同教師其素質修養有很大的差異;不同的學習情景又影響著學習活動的開展。因此,教學方法的選擇和運用,隻有符合科學的教學理念,適合教學內容的特征,順應學生的認知過程,發揮教師的個性特長,才有可能產生最佳的教學效果。(作者單位:哈爾濱師範大學文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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