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之後(1 / 2)

不知道這是第幾次來上海了,也許是第四次,但好像又是第三次,不過我隻記得第一次和最後一次。記得第一次是在高二的時候,那時去上海隻是為了遊玩,最後一次是在考研結束後的時候,為了讓自己放鬆心情,想一個人走走。

大城市的生活節奏確實過的很快,繁華的南京街,古式的七寶鎮、豫園,好玩的外灘,最有標誌的東方明珠,還有擁擠的地鐵,熙攘的行人,這樣生活氣息到叫人有點胸悶,沒有吸兩口鄉野的空氣來得舒服。這裏的人們不是活在白天,而是夜晚,難怪被稱道“夜上海——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一個不夜城,華燈起、車聲響、歌舞升平”。這不過是對過去上海的夜生活所描述的罷了,如今上海的夜確有些寧靜,就像是以前張狂的我,和現在隻為明天怎樣生活的我一樣,當然,這兩者是無法去比擬的。

努力地過好每一天,對我來說是比什麼都要正要的一件事,不再對不可能發生的故事去抱有幻想,也不再去回憶本不該讓自己心痛的事了。一切煙雲都已消散,生活依舊很是美好,她現在過得幸福,我也過得不錯,原本就該這樣,沒有誰欠誰的。緣分,這個東西本來就是模糊,講不清楚的,有緣無分也好,有分無緣也罷,相遇、別離是再過不平常的事了。

大都市並不是一個“養傷”的好地方,也不是什麼傷都是能治愈的,當然,我對她的傷害也是沒法彌補的,既然彌補不了,就不要再去給她添新傷了,帶著愧疚“逃離”,也是一種“明智”的選擇。每個人都有想逃離的時候,也許是他們太過懦弱,不敢麵對殘酷的現實,也許他們選擇逃離是別無選擇,對我來說結果都是一樣的,無所謂“懦弱、別無選擇”逃離就是想讓自己過得好一點,不再生活過去,讓自己也幸福一點。世間少一點糾紛,天下就多一分太平,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

無論發生什麼,生活還得繼續。沒有什麼放不下的,當所有要結束的時候,無論甘心於否,其實從那一刻起一切都看開了;再也沒有以往的難過亦或說是內心深處地掙紮、痛苦,淡淡地回味,仿佛過去一場夢,沒有開始,沒有結局,僅僅是一場夢;沒有舍得與舍不得,放手回歸自己的生活,再也沒有他人,也不再追憶他人;再也沒有堅強的理由去愛一個人,也沒有勇氣去恨一個人,自己的旅途始終要一個人走完,所以再也沒有什麼“愛”值得讓我痛心。

旅途期限到了,自然要把它結束,這是別無選擇的事,因為,還有另外的事情要我必須這麼做,就像她曾經說的,不要為一個人而活,不要隻選擇她,還有更好的女孩。但她還這樣矛盾的說過,談到女朋友給她說一聲,可最後又說還是不要通知她了,她會難受。我就這樣不聲不響的過自己的生活,偶爾想念了去看看她的更新狀態。我也這樣說過,等她結婚了要告訴我,可是告訴我之後,我又能做些什麼,去還是不去?不知道到那個時候,我會怎樣的選擇,我想也許那個時候,我也該結婚了,去與不去,已經不重要了,一切淡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