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經濟
專欄
作者:閭丘露薇
兩個月前,在朋友的推薦下,使用了一次uber。當時對Uber的印象,是一款分享汽車的APP以為和Airbnb分享空房、Lvft分享空車一樣,是車主用私家車出來賺點外快。
結果,一輛黑色奔馳出現在我的眼前,司機穿西裝打領帶,車上還放著礦泉水,儼然是酒店提供貴賓服務的架勢。和司機聊天,才知道車是uber向中國香港本地租車公司租賃的,總數大約30輛。他們的服務基本集中在港島,使用最多的是在中環上班的人。從中環辦公室回到中環半山的家要50港元,雖然比出租車貴了一倍,但不需要排隊等候,更不用看出租車司機嫌棄路程太短的臉色。
不用現金交易的感覺確實不錯。下車不久,我的手機就收到賬單。查找資料,發現就在我第一次使用Uber服務的時候,台北有上千名出租車司機走上街頭,抗議這家公司進入平價市場。
和香港相比,Uber進入中國台灣要早一年。在這一年,它隻提供奔馳車服務,和香港一樣,招徠高端客戶。雖然這些客戶原本也是出租車的客戶群,但對於出租車司機來說,因為對方收費比自己高出一倍,所以不太在意。但是當Uber宣布進入平價市場,在出租車司機眼中,他們就是在用黑車提供出租車服務,因此要求政府監管。
中國台灣交通部門表示,會調查Uber是否違法,維護出租車司機的權益。有意思的是,由於Uber不打表,雖然也按裏程收費,但台灣主管部門發現,現有法規無法監管這樣的行為,於是有了要求修改法規的聲音。
這種分享經濟的模式,在世界各地都遭到傳統行業挑戰。分享空房子的網站,麵對的是酒店業協會的一係列訴訟,因為這些家庭式旅館的價格,比同一城市的酒店便宜很多。在紐約,一名通過Airbnb出租家中空房的房東,就被法庭判決違法,因為該州法律規定,公寓出租不能少於一個月。
FlightCar的理念,是讓公眾不用再為停放在機場停車場的汽車支付停車費。當車主飛往另一個城市時,他可以通過這個網站,把車出租給飛來這個城市的人,從而獲得每天10到20美元的租金收入,網站提供車輛保險並從中抽成。但這家公司遭到舊金山當局起訴,被控在未取得批文的情況下,在機場經營租車業務。
傳統行業和監管部門把這些企業納入某一行業,但這些企業卻覺得,自己不過是提供一個資訊和交易平台而已,不應該用舊觀念來看待,自然也不應用現有法律條款來監管。
去年7月,Airbnb成功推動德國漢堡修改1982年的法規。根據修訂後的條款,業主可以將自住物業中的房間或整套房子出租給短期居住人士,但如果出租名下的第二套或更多物業的話,需要向政府取得許可證。成功遊說修法的理由,是業主可以通過出租自住物業來補貼收入,尤其是可以幫自己支付房貸。這種收入方式,在沒有互聯網之前無法想象,所以法規必須修改,與時俱進。
9月,香港Uber推出了Taxi服務。這並非創新,因為通過打車APP叫出租車,在內地已經風行了很長時間,我去北京出差也用過多次,確實能解決打車難的問題。和出租車司機聊天,他們則覺得放空車和等候的時間少了,最重要的是可以挑選客戶,進行最優化組合。
香港本來就有的士電召服務,但需要支付額外服務費,雖然隻要幾元錢,但uber不收取服務費對乘客顯然更有吸引力。至於出租車司機,如果大家來香港見過打折黨,會發現他們的車頭放著好幾部電話——方便接聽客戶電話,然後快速分配給自己團隊的成員,相當於一個小型電召台。不過,和手機APP相比,這顯然是非常傳統的手工作業方式。
Uber說,香港是其除美國之外發展最快的城市,讓他們有點意外。但它在香港尚未推出拚車服務,也就是台灣的平價服務,想來還是因為法規限製的關係,而且也不想看到出租車司機上街抗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