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婊子,我操你全家!你再不停我出去了弄死你!”
我憤怒的吼道。
這也是我生平第一次,這麼囂張的威脅人。
“你說什麼?”
女人旁邊的男人朝我走了過來。
男人瞪著我,快步走到我麵前,一腳踹在了我的肚子上。
我重重的撞在固定的凳子上,肚子一陣絞痛。
“臭婊子,放開我媽!”
我根本就不理他,繼續衝女人大喊。
可女人聽著我的話,打我媽的手段,反而是更凶了。不光如此,男人也開始加大力道往我身上踹。我坐在凳子上,盡量用四肢護著身體,但還是禁不住他的力氣。
我想反抗,但是我反抗不了。
而站在我對麵的媽媽,壓根就不反抗,任由著女人一頓暴打。
“你們有氣衝我來就好了,別打阿楓,他還小,不懂事……”
我媽嘴角上都是血絲。
“媽,你趕緊出去!”
我使勁晃著手銬,手腕上的肉被鉻得吱吱響,翻卷了起來。
我媽看著我,眼神中充滿了執著。
我隻是死命地衝女人罵……
第二天,那些指證我的人全都來了。有小賣部的老板,有我不認識的大人,最可笑的是,就連張家康和鄭濤他們也都來了。我這才意識到,這根本就是張家康他們嫁的禍。
張家康的叔叔有權有勢,想要讓我背這個鍋,隻消一句話。
我隔著一道柵欄質問張家康,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張家康嘴角上揚起一道讓我心寒的笑容,嘴上還罵了我一句,說我是神經病。指證結束,我聚眾鬥毆把人打進醫院的事,成了鐵板釘釘。
因為這件莫須有的事,我被警察拘留了十五天,也在檔案上,留下了一個終身都磨滅不掉的痕跡。
就算我以後考進了好的大學,用人單位在看到我檔案上這灰色的一筆,恐怕也不會要我。我一輩子就要背負著這麼一個罪名活下去。
被拘留的這十五天裏,我沒有對任何人說過一句話。
我一直在想報複方法,我想暴揍張家康,還有那個打我媽的女人,我要讓她跪在我和我媽麵前磕頭認錯。
我開始恨,我恨自己為什麼這麼窩囊,這麼沒用。
我被警察放出來的第一時間,我就跑回了家裏。
這次事情下來,我家麵臨著一萬塊錢的賠償。
我媽一醒就出院了,甚至不敢再醫院多住一天。
因為醫院一天的住院費,就夠我家半月的夥食費。
我媽直接上班,她在桌上留了十塊錢和一張字條給我,讓我自己出去吃點東西。而那一萬塊錢,她會去想辦法。
我看著我媽留的字條,無力的哭著。
如果這是我們上輩子造了孽,這些年鄰居的嘲笑、親戚的排斥、困苦的每一天,難道還不夠麼?
這接近於我媽一年工資的債,為什麼還要由我家來背?
我媽說她會去想辦法,可她哪有辦法弄來這一萬多塊錢?
當時我硬把四個饅頭塞進了肚子裏,拿著家裏的水果刀,決定去找張家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