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基於風險的銀行監管分析(1 / 2)

基於風險的銀行監管分析

經濟研究

作者:陳文雅

【摘要】本文介紹了銀行業風險監管的現狀以及存在的一些問題,分析了銀行監管方法的成效和不足之處 並有針對性的從四個方麵對銀行業的風險監管提出了政策建議。

【關鍵詞】風險 銀行監管 分析

一、我國銀行業風險監管現狀

目前,我國銀行業已經基本建立起較為合理的銀行風險內控框架,製定了包含業務和風險的內控製度。目前,我國銀行業的風險監控依然不完善,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麵的問題:

(一)我國銀行業監管體係不夠完善。

我國銀行業才去的是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經營模式。但是,國內金融市場混業 經營的現象卻極為普遍,如保險業、證券業等會有些交叉的業務。這些混業經營的領域就是監管的盲區。另外,國內監管的意識薄弱、封閉,監管人員專業性水平不高。由於存在信息不對稱,監管當局的信息不能得到充分共享,沒有形成有效的監管合力,這也導致了一些資源的浪費,因此監管體製和手段有待創新。

(二)銀行內部控製機製不完善。

內部控製是指銀行為實現經營目標,通過製定和實施一係列製度、程序和方法,對風險進行提前預防、事中控製、事後監督和糾正的動態過程和控製。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把商業銀行內部控製的目標分解為操作性目標、信息性目標和合規性目標。但是,目前很多銀行的內部控製的信息化管理較差,內部管製度不健全,並且審計部門的獨立性較差。

(三)銀行業監管的內容較為狹窄。

目前我國銀行業監管的內容一般包括三個方麵:市場準入監管、市場運作的監管、市場推出的監管等。而道德風險、法律風險以及操作上的風險等均未在監管行列。因此,完善監管內容對穩定金融市場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基於風險的銀行監管方法分析

銀行監管通常包括現場監管和非現場監管。銀行監管的過程是建立銀行業的法律框架、製定規則製定和監管當局、定義許可條件的和標準以及建立限製銀行冒險程度的規則。有效的銀行監管體係包括一些現場監管和非現場監管形式。

(一)非現場監管。

非現場監管形式在本質上是以對銀行提供的財務數據的分析為寄出的早期預警措施。非現場監管的內容主要是被監管單位的資產負債比例結構、資產流動性、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風險情況、財務狀況、損益、負債人變動等,大體可分為兩大類:合規檢查和風險性檢查。非現場監管能及時發現金融機構已出現的問題,並對經營狀況正常的金融機構進行檢查,分析其在短期內出現問題的可能性。非現場監管可以對有問題的金融機構進行監控,對危險的金融機構進行嚴格的控製,並觀察其改進情況。

(二)現場監管。

現場監管是指由金融監管部門派盡管人員到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對被監管金融機構的會計憑證、賬簿、現金、報表、物質財產和規章製度進行檢查、分析,直接對金融機構的總體經營情況、風險管理能力與內部控製的完善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現場監管的有點是能夠對監管對象進行比較,並進行深入細致的了解,及時發現問題。缺點是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在操作上還帶有片麵性和滯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