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走出煉獄的痞子阿姆(1 / 1)

文娛歡場

作者:王菲

有人說:“如果你知道這個世界最有名的高爾夫球手是黑人,最出色的說唱歌手是白人,你就知道這個世界已經瘋了。”前者指的是“老虎”伍茲,後者當然就是近年名聲如日中天的說唱歌手,人稱“痞子阿姆”的艾米納姆。

但同時,我們也從來沒有忽略過他那段煉獄般的日子:艾米納姆有藥癮,嚴重得差點要了他老命。一開始,艾米納姆覺得這是藝人的工作需要。他吃下去一顆安眠藥,發現終於有個東西真能讓他在讓人喘不過氣來的巡演行程中睡個好覺。就像我們頭疼就吃止痛片,腳疼就貼狗皮藥膏一樣,艾米納姆愛上了“能治百病”的安眠藥。但隨著耐藥性的增加,他需要的不再是每天一顆的安眠藥,而是每天數顆,甚至是數十顆各種精神類藥物的混合物:凡可汀、安定……後來,他差點死在藥片堆裏。

據說,艾米納姆的墮落和饒舌樂歌手Proof的死有關。五年前,Proof在底特律一家俱樂部遭人槍殺身亡。湊巧的是,命案發生的地點就在艾米納姆自傳電影取景地附近,當時Proof也在片中露過臉。“他死後好段日子我除了嗑藥就是哭,有時甚至他媽的連床都不想起,廁所也不想上。Proof丟下老婆孩子就這麼走了,但我的傷感更多是自找的。在他的葬禮上,我整個人都喝高了,感覺整件事就是我一個人在哭哭啼啼……現在想想都覺得自己很惡心,我恨自己,實在太自私了。”

接下來艾米納姆的體重暴漲到220~230磅,比現在足足多80磅。

“每天都去麥當勞,收銀員都認得我,熟絡得根本不會當我是大明星。或者我會去其他快餐店坐在那兒一個人吃,太可悲了。我胖到別人都認不出來。記得當時路邊有幫屁孩,其中一個說:看,是艾米納姆!另一個回答:才不是,他哪有那麼胖!我腦裏隻有三個字:×你媽。這時我也意識到,我真的胖了。”

“每當想起自己當時是個怎樣的人,我就全身發麻。我很可惡,待人態度差,當別人都是狗屎。我身心都毀了,但越是這樣的人就越愛虛張聲勢—攻擊其他人,大家的目光就不會聚焦在自己身上。但其實,所有人都知道我怎麼回事,到處都是謠言、悄悄話、傳聞。”

艾米納姆經常滿口髒話,罵人罵娘口不擇言。有人驚訝,這樣的人甚至還出過兩本書—《憤怒的金發碧眼女人》和自傳《這就是我》。

然而,他獨特的文字魅力深受文學界精英人士的青睞。現年71歲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謝默斯·希尼曾表示:艾米納姆創造出一種凡事都有可能實現的信念,並且為這個時代傳遞出一股高能量。讓人好奇的是,艾米納姆對語言的喜好從哪裏培養的?“唯一一本從頭翻到尾的書是《I Make My Own Rules》,其他的都不大愛看。我對詞語的喜愛完全出於聆聽。我數學非常爛,社會學也糟,但語文成績一直不賴,詞彙量很大。就算到了現在我碰到不認識的單詞,隻要從你嘴裏聽到,我又感覺好玩的,就一定會翻字典。”

當記者說可否把這次采訪寫成歌詞,艾米納姆大笑道:“我隨便吐出來就是前16名的熱門單曲!估計你請不起我。”

艾米納姆的父親在他六個月大時,便離開了他。“我是從照片裏知道我爸長啥樣。我小時候寄宿在叔叔阿姨家,我爸都會打電話過來,但他媽的連讓別人轉達一句‘Hi’都沒有。”現在艾米納姆也有了自己的孩子,當個好父親對他而言意義重大。“小時候發生的事把我毀了。我現在絕不能這樣對我的孩子!我會常伴孩子左右,不錯過任何一個瞬間。例如幫他們做作業,不過老大老二們現在年級高了,我這初中沒畢業的已經搞不定了(笑)。他們都比我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