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廣場
作者:楊宛
2010年2月4日,立春,深圳市某局官員樊先生招呼了一群哥們兒,擺“立春酒”。
一落座,樊先生就拿出兩瓶53度飛天茅台。眾人一驚:“你真有本事!茅台在不少地方都限購了,憑本人身份證在專賣店也隻限買一瓶,多少人淩晨四五點就去排隊還買不到,你從哪兒弄來兩瓶?”樊先生神秘地笑了笑,給每人分別倒上兩杯,大家各抿了兩口,狐疑地看著他:“你葫蘆裏賣的什麼藥?不都是‘飛天’嗎?”樊先生聞言,哈哈大笑:“果然連你們這些‘老酒缸’都分不出來!這兩瓶酒,一瓶是我們單位向茅台酒廠批量購買的,真貨;另一瓶是限購令出台前,一個經銷商幫我弄到的高仿貨。你猜怎麼著?真貨才七八百一瓶,高仿貨拿到櫃台上賣,還叫價1000多。”
一桌“立春酒”,話題就此圍繞茅台展開。這小小“杯中物”,因有了“國酒”的鼎鼎大名,讓眾人甘願為之出奇招、顯神通,一條“真茅台搶手、假茅台也搶手”的黑色產業鏈也隨之形成。
近幾年,真茅台難買,已成共識。一到歲末年初的銷售旺季,揣著錢都買不到更成了茅台的“傲人之處”。從2005年至2011年,53度飛天茅台的市場售價從每瓶368元飆升至959元,平均每年上漲百元。而到了終端消費者手中,更遠不止這個數。上海市一家茅台專賣店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茅台酒難買,是由茅台酒廠的“限量提價政策”造成的。“茅台酒廠一邊提價,一邊限量,像我們這樣的專賣店,想批半噸茅台也得求爺爺告奶奶地找關係。”
在專賣店買不到,有人自然想到直接和酒廠打交道。因為是茅台酒廠的協議單位,樊先生所在的深圳某局每年會以稍高於出廠價的價錢,從酒廠批出一批酒。“2009年底談協議時,我們提出來年想多要些酒,可廠方不同意。我們據理力爭,‘2010年亞運會在廣東舉辦,我們的接待任務肯定比往年多得多,哪少得了茅台?’這才談了下來。”
在這種形勢下,手中有貨的經銷商便有了發財的門路。樊先生曾接觸過貴州省仁懷市的一位茅台酒經銷商老程。老程獲得茅台酒經銷商資格已近10年,是個“老江湖”。“2008年以前,我都是將貨拉到倉庫裏再銷售,2009年茅台價格飛漲後,我和身邊不少人都改行做起了‘提貨單生意’。”
“提貨單”是經銷商拿在手中的提貨憑證。每每有外地客戶來到茅台鎮,想買真酒,就得先買到提貨單再說。找老程買提貨單的,有駐京辦、駐省會辦,有一些小城市的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也有高檔酒店和民營企業。“什麼人都有,都是夠不上協議單位資格,又有錢、有接待需要的。”像老程這樣做“提貨單生意”的,在茅台鎮隨處可見,不隻是經銷商,就連酒廠保安、後勤及工作人員都會摻和一下,算是個公開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