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最早接觸的花,不關泥土,而在布上。人生下來包裹的那塊布,所稱“繈褓”,也許是一塊漿洗的、舊的、幹淨的花布。嬰兒嬌小的身體和布上的花朵相遇,而後遇到更多的花,在自然界與人間。

兒童穿衣服,先從衣服的花朵分別男女。女孩子穿花衣,她們從花朵啟發想象,愛花、尋花,畫下一朵花。花開在女孩兒的前胸後背,從肩膀開到手腕,有的花開在鞋上,還有襪子上。你看女孩子穿花衣,走路連蹦帶跳,嘴裏哼著歌兒,走幾步看看自己身上的花——如果這是一件新衣的話。假設她們穿上了花裙子,難免自比天仙。裙子在風裏飄,女孩子覺得自己在飛。在風裏,裙子上的花折疊,打開又關閉,像真的花一樣,女孩唱更好聽的歌。

布花朵比真正的花接受到更多的目光,而真花,在花園和居室的窗台上,如客人一般拘束,沒有布花朵廣見世麵。布之花不怕洗燙,密密匝匝,像一張張不出聲的兒童的臉龐。

發明印染法之後,布上的花朵比自然界還多。布,就衣裙、台布、被褥而言,印花比印別的圖案妥帖。有人穿印字的衣衫優遊,看他肚子肩膀都是隸書草書的漢字,好像一塊墓碑,或披掛拓片叫賣。字是文化,穿身上就不怎麼文化了,怪。可見字的家在字典、報章、書或人的肚子裏麵,到布上就發傻。我看過一人的枕巾印染樓房,枕樓而眠,夢也挺怪的。把動物印或繡在衣服上,如朝服。不戴花翎的話,衣服上的動物如同關在人體的籠子裏。

花,和布和絲綢有天然因緣。其實,印在布上的花,從造型上講都不高妙。藍底白花,兩色,卻好看。花布上的花呆板,可稱千篇一律,對稱、凡俗,但穿上烘托人。以工筆畫的筆觸印花的圖案,穿身上,人就沒了。創作的花卉和人的臉與身體“搶戲”,如一山不容兩虎。八大、苦禪、雪濤、宋文治的畫都不能穿在身上。一位女士穿衣,胸前一大朵工細的牡丹,白底紅花,葉子乃至觸須都逼真。這位女士的所有表情都不與這朵大花呼應。花朵絢爛,臉何以堪?花布印的都是圖案性而非創造性的小花,不管人怎樣嬌嬈作耍,小花都跟隨配合,不搗亂,是夥伴。

我回憶母親年輕時穿過一件衣服,印象越發模糊。好像墨綠色,帶紫菀草的白花瓣。這個印象不是我要記的,是記憶要記。記憶具有自主智慧,從久遠的時代中抓一件東西作標誌物,激發人對舊日的溫習。對我來說,我媽那件衣服,意味著我的童年,包括收音機和孫敬修的故事、我媽夏天下班手袋裏裝的黃熟的甜杏。即使這樣,我也記不起那件衣服上的花朵,更記不住她有過的其他衣服。

下鄉當知青,我棉被上有黃底帶淡紫的花,現在看,這樣的色彩搭配有一點不講道理。但我看到它就能想起青年點。過了許多年後,我夜半歸家,睡前看到這床被子,突然傻了。原來,上麵的花在月光下格調靜遠,它們竟然沒過時。我看出神了,媳婦醒來問:“你看什麼呢?”

我支吾之。被子不是書,怎麼能說看被子呢?天下有半夜彎腰看被子之人嗎?無。我在看布上的花朵。那麼多布花朵接近我而又遠去,想都想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