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幹終成棟 精鋼不作鉤
——包拯的《書端州郡齋壁》
包拯(999-1062),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屬安徽)人。天聖五年進士,除大理評事、知建昌縣,辭不就,改監和州稅。調知天長縣,徙知端州,遷殿中丞。慶曆三年,拜監察禦史裏行,改監察禦史。曆三司戶部判官,出為京東轉運使。直集賢院、徙陝西轉運使。入為三司戶部副使,除天章閣待製,知諫院。皇祐四年,除龍圖閣直學士,為河北都轉運使。曆知州、揚州、廬州、池州,徙知江寧府。嘉祐元年,召還,權知開封府,遷右司郎中,擢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嘉祐六年,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為樞密副使。卒年六十四,追贈禮部尚書,諡孝肅。包拯去世之後,他的門生收集其平生著述為《包拯集》。至今戲劇、影視作品中稱其為“包待製”、“包龍圖”及唱詞“包龍圖端坐在開封府上”,都與他所任官職有關。但戲劇小說中那個白天能夠明斷人間冤獄,夜晚又能管陰間曲直的“黑臉包公”、“包青天”,儼然是宋代的福爾摩斯,隻是文學創作的理想人物。從曆史圖像看,包拯隻是一個相貌嚴毅的官員而已。
《宋史·包拯傳》讚頌他“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吏不敢欺”。並有家規誓約:後世子孫當官從政,如有貪贓枉法的,不得回歸老家,死後不得葬入祖墳。不按照這個要求去做,就不是我的子孫。並且記載了一則“智斷割牛舌案”的案例:
知天長縣。有盜割人牛舌者,主來訴。拯曰:“第歸,殺而鬻之。”尋複有來告私殺牛者,拯曰:“何為割牛舌而又告之?”盜驚服。
這是我們在正史中所看到的唯一的包拯明斷的案例。今天我們所看到的“包公案”,大多來自筆記小說、戲曲傳說,並且這種傳說故事從北宋就開始了。《獨醒雜誌》記載了包拯在救火案中識破京城流氓無賴乘機無理取鬧的故事。《夢溪筆談》則記述了一個包拯被收受賄賂的下吏與囚犯聯合欺騙的事例。而到了南宋與金對峙時期,“世俗傳包希仁以正直主東嶽速報司,山野小民,無不知者。”(《續夷堅誌》)包拯的故事已經被小說化、神話了,包拯成為了清正廉潔、主持正義、為民申冤的“清官”的化身,更多地寄托了世俗的一種希望和理想。但我們在這裏要說的是,包拯本身就是一位清正廉直的官吏,《包拯集》中唯一一首詩作,就是他為官從政的人生宣言:
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
秀幹終成棟,精鋼不作鉤。
倉充鼠雀喜,草盡兔狐愁。
史冊有遺訓,毋貽來者羞。
——《書端州郡齋壁》
包拯在詩中直抒胸臆,以詩言誌,從中可以見出他為政立身的原則,人生的誌向和操守。詩作具有一般宋詩“以文為詩”、“以議論為詩”特點。正氣凜然是此詩給人的第一感覺。在任何一個時代,政壇上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官吏如能夠以此作為為人從政的準則,那將成為政治神話。所以包拯被後人神話的過程,融合了太多的社會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