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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含冤入獄十年後

冰點

37歲的楊波濤膽子很小。2月12日,村支書到看守所接他回家,他要求見“正式文件”,要不,“他們說我越獄,一槍崩了我咋辦?”這時,他在裏麵已經待了10年。

楊波濤被指於2001年在商丘市區內,製造了一起強奸殺人碎屍案。十年來,商丘市中院判決了他兩次死緩和一次無期,三次判決都被河南省高院撤銷並發回重審。直到去年8月,商丘市人民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回起訴,獲得商丘市中院裁定準許。

然而,楊波濤還是被多關了6個月。直到今年春節假期後,經媒體報道後,商丘市警方對他“取保候審”。在警察和親友勸了9個多小時後,楊波濤才答應出看守所,踏入他已經闊別十年的社會。

楊波濤的監室可以容納十六七個人。十年來,這些人換了好幾茬,直到楊波濤成為資格最老的一位。“我相信我能放出去。”楊波濤說,“人是不是我殺的,我最清楚了。”根據卷宗材料顯示,正如他的辯護書所說,楊波濤所涉的強奸殺人碎屍案是一個典型的“三無”案件:作案地點無法確定、作案時間無法確定、沒有現場證物。

十年來,楊波濤經常想起他的大學。在1996年至1998年,楊波濤在鄭州大學讀經濟管理大專專業,這改變了他的一生。他曾經想過,如果不是讀過大學,他不會去做電器生意,也就不會在商丘市區開商行,更不會遇到妹妹同學李某被殺一案。

楊波濤失去自由,是在2003年12月17日。大學畢業生的身份,並沒有在十年內給他帶來優待,卻一直促使他竭盡全力試圖跟上時代。為了鍛煉右腦,他堅持用左手寫字;為了開發記憶力,他每晚看完《新聞聯播》,都會按播出順序複述每一條新聞。他在舊稿紙上用左手默寫這些新聞,維係自己對世界的美好想象。

除了道路街巷的巨變,楊波濤還得接受的是親人的老去,以及他們性格的變化。在剛出看守所燒被褥時,父親楊為華堅持要奪走兒子手中的另一個袋子去燒,楊波濤不依,父親馬上就怒了。64歲的楊為華現在已被確診癌症晚期,更因十幾年前車禍受傷後輸血,而感染了某種難以啟齒的絕症。靠一個月1600多元的退休金,他還可以撐多久?

這更增加了楊波濤對刑訊逼供者的仇恨,“把他們點天燈了都不解氣。”在楊波濤的上訪材料中,他描述了被商丘市梁園區公安分局時任局長劉玉舟等人刑訊逼供的細節:他十幾個晝夜不能睡覺,被拳打腳踢、強灌屎尿,胡須、腋毛全被拔光……

在媒體的報道中,楊波濤似乎清白了。然而,在法律程序上,他仍舊是有罪之身。商丘市警方隻是為他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並未正式釋放他。這也是他一度拒絕出看守所的原因。此案在十年裏曆經4次補充偵查,3次發回重審,“不能給我定罪,為什麼就不還我清白?”

楊波濤收到的商丘市公安局前進分局《取保候審決定書》稱,“我局正在偵查(此欄空白)案,犯罪嫌疑人楊波濤不能在法定羈押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查證、審理,決定對其取保候審,期限從2014年2月11日起算。”

綜合摘自《福州晚報》、《西海都市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