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和的住處靜悄悄,家裏沒人,周峰不知又到哪裏找野貓去了,還沒有回來。鄭舜華把沈和送進門,開了燈,又熟門熟路的進去給他倒水。這裏本就是她家的房子,她此刻還真像這裏的女主人。
“你趕快把藥吃了吧。”她對沈和說。
鄭舜華小小年紀,人也長得小小巧巧的,卻很有女人的體貼和溫柔,比大小姐作風的李芸熙會體貼人。
沈和抱著頭窩在沙發裏說:“不用,不吃也可以。”
鄭舜華說:“不吃怎麼行,你臉色很難看。生病了就要吃藥,你的藥放在哪裏,我幫你去拿。”
“不用了!我本來就不用吃藥!”
他聲音極大,把鄭舜華嚇了一跳,呆立在那裏,顯得無辜而又可憐。
沈和感到歉疚了,說:“抱歉,我不想嚇著你。我不需要吃藥,不吃藥。這就是我本來的樣子,真實的樣子,令人討厭的樣子,今天讓你看到了。一個資質平庸的人,在學習上沒有天賦,事業上沒有追求,就喜歡宅著打遊戲,連打遊戲都沒有天賦,花多少時間也就那個爛水平。偽裝,人總是在偽裝自己。一個人想用投機取巧的方式接近成功,那種成功到頭來也是一場空。我就是個膽小鬼,窩囊廢,假的就是假的,真不了。我逃跑了,我連個小女孩都不如,我就這麼一聲不響的逃跑了!”
鄭舜華呆呆的看著他:“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麼,你到底怎麼了?”
“不明白?我清清楚楚的告訴你,我就是一個智商平庸的人,是一個膽小鬼,是一個窩囊廢,而且還是一個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發病的瘋子!這就是我,真實的我,有多討厭就多討厭,是個假貨,所有人都被我騙了,有一天他們會發現,我就是一個假貨!沒人會喜歡一個假貨,沒人會打心底裏願意跟我這樣的做朋友,沒人會瞧得起我,沒人會喜歡我這樣的,更別想能有人愛……”
“我喜歡!”鄭舜華大聲的、堅定的對他說,“我就喜歡!我就覺得你很好,什麼都好,什麼樣的都好,光彩奪目也好,平平常常也好,安靜也好,發脾氣也好,有錢也好,隻有七塊錢也好,我就喜歡你,不管你什麼樣,都是真的你,都是我喜歡的你。”
說完,她臉紅撲撲的站在那裏。
沈和愣了片刻,笑說:“傻瓜,你什麼都不知道!”
鄭舜華微垂著眼簾,似乎不敢正眼看沈和:“我是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你願意告訴我就告訴我,不願意告訴我也沒什麼,我也不要知道什麼,我隻知道,你就是沈和,沈和就是你,我喜歡沈和,喜歡你。”
說出這些話,鄭舜華的臉更紅了:“我知道你有喜歡的人,我也不想打擾你。今天是你先提起來的,我就這樣說了,雖然不應該說這些……我沒有別的意思,你不用有負擔,我喜歡你是我的事。”
沈和歎了一口氣:“你是個好女孩,我不是好人,你不要喜歡我,你們都不要喜歡我。”沈和的手在空中一揮,好像這樣就能把所有的煩惱都揮去,“好了,就這樣吧,今天已經糟透了。讓你見笑了,這樣的我,不夠丟人的。今天非常謝謝你,我剛才情緒有些失控,現在已經好了,可以了,所以,請你走吧,已經很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