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俄美奇招懲治貪官外逃(2 / 2)

阿萊曼在就任總統期間,用公共資金旅行,僅用一張信用卡就花了尼加拉瓜國庫存在銀行的181.2萬美元,還用公款支付女兒的婚禮。2002年9月,阿萊曼被尼加拉瓜議會罷免了議長之職,從而失去了豁免權。貪汙受賄還不算,他還將大部分財產都轉移到美國,並且通過黑道洗錢後進入美國的不動產和金融界作投資。

阿萊曼把這些錢都放到美國的親朋好友名下,在確認那些巨額錢財和多處不動產都是阿萊曼本人、他的家人和朋友洗錢後擁有的資產後,美國政府的特別行動小組立即沒收了其在佛羅裏達銀行賬戶上的500萬美元以及多處不動產。對於在美國的巨額財產被沒收,阿萊曼的妻子、兒女非常不服氣,聲稱美國政府沒有權力沒收他們的財產。這是美國執法機構第一次拿外國貪官在美國的財產開刀。隨後,美國政府官員將執法的目標擴展到全球在美國有不義之財的貪官,他們在美國的各大金融中心,如紐約、洛杉磯和舊金山等城市都設立專門的調查機構。後來,特別調查小組還對其他多名因貪汙腐敗曝光下台的外國高官的洗錢指控進行調查,不過,美國官方拒絕透露這些貪官的具體身份。

聯合國參與全球反貪

一般情況下,貪官們在逃跑之前就通過各種途徑將贓款轉移到國外。有了這些黑錢,外逃貪官在國外過起了奢侈的生活,他們有的頻繁更換名車,有的在賭場裏一擲千金。近年來時常爆出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的富豪生活,他們中有許多是貪官轉移過去的老婆孩子,住豪宅開豪車,令當地的高級官員“羨慕嫉妒恨”。

還有另外一種貪官,他們的涉案金額相對較少、級別也低,要麼選擇離本國較近的國家,要麼就逃往非洲和拉丁美洲。這些國家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處於社會轉型期,有的國家法製不很健全,這些貪官往往會隱姓埋名低調地在當地生活。

此前,很多國家與這些貪官逃往的地方沒有簽訂雙邊引渡條約,被外逃犯罪分子視為“最佳避難所”。一些國家以保護人權和司法獨立為由,向一些犯罪分子提供所謂的難民身份、政治避難或居留權,使相當多的外逃罪犯逍遙法外。雖然有個國際反腐合作大會每隔幾年由不同國家舉辦一屆,但各國實際上在反腐合作上一直停滯不前。各國法律製度的不同是一個重要障礙,不同的價值觀念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各國合作反腐。

聯合國此前雖做過一些工作,但效果不好。最初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也沒有涉及反腐敗問題,隻有一些對各國追捕外逃貪官有幫助的引渡條款。直到2000 年4月,聯合國預防犯罪委員會提出建議,要求製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聯合國大會在當年12月通過決議,授權該委員會起草反腐敗公約。按照這個公約,逃到國外的貪官將麵臨兩種法律製裁:一種是被引渡回國,接受本國法律的懲罰;另一種是貪官逃到的國家同樣可以抓他們,沒收他們的非法財產。

2003年9月29日,聯合國有關部門敲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最後文本,並提交聯合國大會討論通過。此後,在國際反貪汙組織“透明國際”的倡議下,聯合國決定將每年的1月9日確立為國際反腐敗日,以紀念公約的簽署和喚起國際社會對腐敗問題的重視與關注。這個公約生效後,全球形成一個追捕外逃貪官的浪潮,許多外逃貪官落入法網。

(源自《北方新報·新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