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段時間沒聽她們說了,今早上這個大舅舅突然來家裏,他一來娘就把我和弟弟抓住,我就想起她曾經說的賣了我和弟弟的話,我反抗被他們打暈了,然而剛到鎮上我就醒過來了,發現自己被幫著,弟弟也是,我掙脫繩子,把弟弟也解開,剛逃出那個屋子,就被娘發現了,她追著我們跑出來,在街上又遇到大舅,最後我弟弟被大舅抓住了,我不甘心被抓住再被賣,想起上次救我不要錢的濟生堂大夫爺爺是個好人,我就跑他那兒去了。我沒看到大夫爺爺就想躲在他那醫館等大夫爺爺出現。後來就有個大哥哥幫我出主意,他說咱們的縣太爺是個愛民如子的好官,讓我來求縣太爺作主。我就來了。”
“這麼說那你們真是她的兒子?”縣太爺再次確認。
“算是吧。”小豆子無奈的道。
“是呀,既然如此你就是她的兒子,不過她卻是沒有賣你們的權力,你們卻可以繼承他們家的家產。”縣太爺嚴肅的說道。
丁氏一聽不幹了,“他們既是我的兒子,我賣自家的兒子,又怎麼不行?”
“師爺,你給她科普一下我朝的律法。”縣太爺掃了一眼師爺。師爺立刻拿出來一本厚厚的書,翻了翻,停在某一頁,然後就大聲念出來,“我朝律法第二百一十一條:關於買賣人口非親生者不得強製買賣,不然以拐賣人口論罪。”師爺把這條念完,看看丁氏,見丁氏沒什麼感觸,於是又翻了翻書,再次念道,“我朝律法第二百零五條:拐賣人口者處以繳刑。”師爺念完看看丁氏才道,“以你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拐賣人口未遂罪了,你確定還要賣了他們嗎?虧得你們的交易還沒成,不然你就要被繳死了。”
師爺的話無疑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丁氏終於嚇到了。她環視一下四周,沒有看見丁權和小圓子,人就癱倒了,嘴裏喃喃自語,“完了,完了,這會兒大哥已經把小圓子賣了,唔唔唔,我怎麼辦啦?”
縣太爺一拍驚堂木,“啪!”的一聲終於把丁氏驚醒了,丁氏一個激靈跪坐起來,對著縣太爺大聲喊道,“縣太爺明鑒,賣掉這兩個孩子的主意都是我大哥出的,現在大哥把另外一個孩子抱走了,我不知道他現在是不是已經把那孩子賣掉了,那都跟我無關。請縣太爺明鑒。”
縣太爺一掃堂下人,問到,“誰是丁權?”沒有人應。“來人,全力緝捕丁權。”大家暫時就地休息。
過了一個時辰,丁權終於找到了。隻是卻沒有了小圓子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