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藥郎 第三節(3 / 3)

這時藥郎說你想有錢嗎?那還用說,他一口承認。藥郎翻開無數布口袋中的一個,遞給他一張膏藥,說晚上十點貼於肚子中央,第二天早上揭下,可得到想要的東西。說完他走了,沒收錢。他懷疑這是個江湖騙子,轉念一想,反正不要錢,沒什麼損失。這事本沒當真,過了五天,他老婆回來了。苦口婆心的勸他別老做白日夢,踏實過日子才是正途。這話進他耳朵裏卻變了味兒,變成你沒本事,所以要受窮。經過例行的合家歡樂,摔盆砸碗後,他失眠了。莫名其妙的記起那件不知是真是假的事。他翻出那張膏藥,貼肚皮上。

奇跡發生了,第二天他揭去膏藥,吃驚的發現膏藥上黏了層黃金。剝下一看,份量還挺重的。這下他開心死了。當天去金店賣了五千多塊。那時候的五千不算少了。他給老婆買了一直買不起的首飾,拉她去飯店大吃一頓。他老婆是個明白人,一個勁追問錢哪兒來的。經不住她再三要求,他透露了這個秘密。

同他想象的相反,老婆沒有讚同他,而是極力要他扔掉這貼膏藥。那怎麼可能,他吵不過老婆,一個人跑外頭住了。這天他如法炮製,第三天出現的是摞鈔票,從他肉裏扯出來,全是百元麵額。他計劃取個十萬八萬,帶老婆開家店,以後吃穿不愁了。他老婆很著急,四處找他。後來接到通知,有好心人送他老公去了醫院。趕到醫院,大夫說他險些丟了命。全身髒器衰竭,人明顯的瘦了兩圈。結果呢,住院的費用剛剛好是他取出的錢數。等於沒賠沒賺。要是差兩天,他就該去報到了。” 講完這些,賀鎮稍微歇口氣,老胡拍手表示感謝。

林姨說:“你們這一說,我倒記起小時候的事了。趁大家興致高,我來說說。老公,記得我太奶奶嗎?” 胡叔擠出個哭臉:“哎呀,我晚上要做噩夢了。” “去你的,不是我太奶奶,你追得上我嗎?” 狸追不懷好意的揣測,林姨的版本肯定和胡叔不同:“林姨,胡叔他當年是不是一大堆女孩子追他,他隻愛你一個?” 胡叔難得的臉紅了,林姨盛氣淩人的用眼光威脅他:“別聽他胡扯。我們說正事。據我太奶奶說,她認識個叫鴻焉的女子,歲數隻差她五歲。她是個普通人,卻能活三百多歲。傳說她生於明末清初,丈夫還有弟弟都被拉去當兵。那年代,這種事常見。反正局勢相對穩定後,她的家人沒有回來。沒有了丈夫,女人是活不下去的。那時的標準是要殉夫才行。鴻焉盼啊盼,期待她的夫君早日回家。一歲一枯榮,朝朝望君歸。後來村裏呆不下去了,鴻焉隻得四處漂泊。走遍了她丈夫可能去過的地方,尋遍埋葬戰死將士的亂葬崗。始終相信他沒有死。如此過了近十年,依舊杳無音信。心灰意冷下,鴻焉出了家。但心中始終放不下。

將近暮年,一日她早起做早課,藥郎走進她的庵堂。她並不害怕,似乎早料到他的出現。藥郎送給她一顆忘情丹。吃下丹藥,長年盤繞心內的牽掛頓時煙消雲散。可是藥郎不是菩薩,這丹藥的副作用是延長壽命,服用者因為情愛皆消,成為無心的空殼。鴻焉這樣活了將近三百年。到我太奶奶認識她時,已是滿頭銀發,破衣爛衫,老的非人非鬼。那眼神,空洞的比鬼駭人。太奶奶好心喚起了她早年的記憶,也虧年代久遠,丹藥藥力消退。當天她死在棲身的山洞裏,屍體很快化沒了。自從太奶奶說過這個故事,我記住了千萬不能接受藥郎的東西。” 狸追沉思說:“這忘情丹屬於仙丹的半成品,是這樣吧?隻保住了肉身,喪失了心。忒不專業。” 聊到這兒,飯吃飽了,林姨開始收拾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