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在江大的附近,混混的數量明顯多了起來。詭異的是,這幫混混非常的規矩,不但沒惹江大的大學生,甚至還約束江大附近的混混別惹事。
除了一些人之外,很少有人知道江大附近多了許多混混。知道的不怕,不知道的也不會怕,所以江大學生們的生活,一如既往的平靜。
“老大,我聽說有人要對付你。”
呂茂在楊帥麵前說道。他家裏雖然不算頂級富豪,但至少也數千萬的資產,也算得上一個標準的富二代。恰好,他的一個朋友與黑道有點關係,在偶然的情況下,聽到自己的朋友說的。
當聽到這個消息,他連忙給自己的老大報告。呂茂非常的崇拜楊帥,特別是那泡妞的本事,更是讓他五體投地。而且,楊帥的武力值也不差,想欺負他,得掂量掂量。另外,他不是傻子,楊帥在學校惹了那麼多人,還能夠活的那麼舒適,沒有一點本事,絕不可能,這才是他為什麼心甘情願做小弟的原因。
每個圈子,都有自己的潛規則,沒有能力,想做老大裝逼,不但裝不了逼,反而會讓自己成為傻比。
“我知道。”
如今,楊帥比較淡定,事情既然已經發生,隻能兵來將擋,水來土掩。阻止不了,就鬥一鬥看誰的命長。
孫祿堂給了他力量與野心,田伯光則給了他膽量和勇氣,隻要有一顆不怕死的心,誰怕誰。
國術修煉到現在,還沒有找到一個真正值得一戰的敵人,所以,他甚至有點期待敵人的出現。
“老大,你說那個叫著楊帥的家夥真的會從這裏出來嗎?”
“聽說這個家夥桃花運還蠻好的,我們解決了他,說不定還可以用得到的錢,保養他的女人,嘎嘎。”
“也不知道這個家夥到底得罪了誰,居然被人買命。”
一群身上紋著紋身,頭上五顏六色,看起來像鳥巢的幾個小混混議論紛紛。他們正是衝楊帥而來,今天是他們蹲點的第五天,也準備動手。
想到一百萬,一群小混混雙眼冒光。
楊帥完全不知道,在校園外已經有人等著他,所以當他放學之後,仍然如平常一樣,離開學校。
自從學習了國術之後,楊帥就很少去擠公共汽車,每天回家都是跑步。這樣既鍛煉了身體,又節約了錢,一舉兩得。今天,他仍然一如既往,從校門口,以恒定的速度,朝著住的地方,緩緩跑去。
“老大,你看是不是那個家夥。”
其中,一個雞公頭的小混混說道,那個被尊稱為老大的人,則拿出一張相片,斜著眼睛看了兩眼,又看了看那個奔跑的聲音,隨即將嘴裏的煙頭往地上一扔,道:“終於等著這孫子出來了,兄弟們跟上。”
“好嘞!”
“終於該我們出手了。”
一群小混混,激動得猶如打了雞血,發動了那輛破爛得不成樣子的麵包車,在一陣鴨子般的轟鳴聲中,朝著楊帥後麵跟了去。
“終於來了嗎?”
跑了近半個小時,楊帥總算發現了後麵這條尾巴。如今,他徹底放鬆了下來,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在知道有人要找他麻煩,他還有點寢食難安,但現在對方找上了他,卻讓他平靜下來。
裝著沒有看到,他繼續朝著前方跑去,既然這些黑道人打他的主意,楊帥決定,用拳頭告訴他們,自己不是軟柿子,想咬自己,得小心崩碎了牙齒。
“這個傻叉真能跑。”
“你懂啥,人家這是鍛煉逃跑的本事,萬一打架打不過,馬上跑路,人家聰明著呢。”
“我擦,這個家夥這麼狡猾,那待會我們不是要防備他跑了?”
到了一個很少有人來的地方,楊帥停了下來,他已經看出,這一次來的這些人,簡直就是一群烏合之眾,和這樣的人,根本沒有必要多費口舌,直接幹掉。
“咦,這個家夥停了,他居然朝著我們這個方向來了,難道他發現我們了?”
“出來吧,跟了這麼就,你們不累,我都累了。”
聽到楊帥的譏諷,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等人不知道何時已經被發現了。但是看了看自己這邊的絕對的人數優勢,所有人不由得挺了挺胸膛,暗道,難道還怕一個毛都沒有張齊的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