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苗圃地的化學除草(1 / 2)

苗圃地的化學除草

林業水利

作者:張虎林

除草是苗圃的一項重要工作,雜草生命力頑強,生長迅速,與苗木爭奪水分、養分和光照,有些雜草還是病蟲害滋生傳播的根源,因此必須本著“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則,有效清除雜草。結合人工除草,苗圃應側重采用化學藥劑除草法,實踐證明,化學除草可節省人力、提高生產率、降低成本,是一種“多、快、好、省”的除草方法。

經過對靈達、果爾、百草枯、克瑞蹤、乙撲莠等幾種常用除草劑的使用對比實驗,我們根據各自藥劑的特點並結合實際的環境條件(土壤條件和氣候條件)製定㈩了一套合理使用化學除草劑的方案。

1、根據藥性選擇合理用藥

1.1靈達

又名農民樂(41%草甘膦、異丙胺鹽水劑)為內吸傳導型滅生性除草劑,適用於道路休閑地,經實驗對楊、柳等綠化大苗的除草也有良好效果。雜草萌發期作莖葉處理。

1.2果爾

又名割地草(乙氧氟草醚23.5%乳劑),為觸殺型除草劑,適用於針葉樹除草。經實驗對水臘等闊葉樹有害,使用時應注意。播後苗前土壤處理或苗期莖葉處理。用於封床溝效果很好。

1.3百草枯、克瑞蹤

火生觸殺型除草劑,通過抑製雜草光合作用殺死雜草,適用於各種綠化苗木。播前、播後苗前或苗期作莖葉處理。

1.4乙撲莠

內吸型除草劑,適用於苗圃道路休閑地除草,雜草萌發期作莖葉處理。

2、根據環境條件確定施用量

由於林業苗闌所處的位置、地形、土壤組成、氣候與管理措施不同,在再加上現有的林業苗圃除草劑都有一定的殘效期,因為環境因子的影響更為突出。同樣的除草劑,同樣的施藥量,在不同的環境條件下,得出完全不同的效果,所以在使用化學除草劑時應注意環境因子的影響,是非常必要的,這是提高化學除草實用技術和保證安全用藥的關鍵

對廠除草劑藥效的發揮與氣候條件、植物的生育階段、土壤條件及經營措施等閑素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所以除了根據使用說明書確定施用量外,還應根據苗圃地的土壤、氣候等環境條件因地因時靈活使用。

2.1上壤條件

一般藥效在土壤濕潤的情況下才能充分發揮,粘性小、較貧瘠的土壤對藥劑吸附力差,藥劑易隨水下滲,如施用量過大則易發生藥害,所以使用時應考慮小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