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離開
從那之後,瑤瑤好久都沒有再說過關於“螺”的夢。直到她九歲那天早上,突然跑到我的臥室裏來,“砰砰”地敲開了我的門:“姐姐,我又夢見螺了!”我急忙從床上坐起來。瑤瑤歡喜地對我說:“螺,出現在咱們家裏,就在大伯的手裏。”我背後的汗流下來了。我早就應當想到:瑤瑤的大伯自從妻子死後就拈花惹草,家族生意經營不善,虧了好多錢。現在其他人都要分家,而他虧空了那麼多錢,很快就會被人發現。自己的虧空自己補,他分得的那一份連補欠債都不夠。為了減少損失,他需要除去一些和他分財產的人。最好的方法就是除掉林娟和瑤瑤母女倆。我爬起來,果然聽到門外的傭人說,林娟已經死在床上了。我問瑤瑤:“昨晚你沒有和媽媽一起睡嗎?”她說:“沒有。昨晚是姐姐你的生日,我在後院給你唱了一夜的歌。”我愣了一下,抱住了她。林娟被草草地埋葬了,沒有人追究她的死因。我知道全部的真相,卻不能說出來,因為我也使用過毒螺,我說出來等於自掘墳墓。現在麵臨的問題是,瑤瑤終究被欺負了,隻分到了可憐的錢,沒有人願意撫養她,連家裏的傭人都覺得她礙眼。就在這時,我站出來了。我說:“我來養她,也不要她的財產。”所以人都以為我是瘋子,非親非故的怎麼會願意養一個傻姑娘呢?但他們不肯細想,怕我反悔,匆匆地跟我簽了領養的合約。當天晚上,我就拉著瑤瑤的手離開了這個家。瑤瑤傻傻地跟著我走了一路,突然問出了她有生以來最有智慧的一句話:“姐姐,你為什麼要養我?沒有人願意要我。”我呆住了,轉過頭去盯著她的眼睛,千言萬語在嘴邊,但我終究沒有說。我不能告訴瑤瑤,她之所以是個弱智,是被我毒害的。就在她三歲的時候,我剛剛接觸這個家的財產,我很貪心,想要毒死老板,也就是瑤瑤的爺爺。那天晚上,我在角落裏準備毒藥,卻突然看到瑤瑤出現了。她其實是夢遊,但著實把我嚇了一跳,我怕這個孩子會把一切說出去,於是勻出了一小部分藥粉喂進了她的嘴裏。我沒有毒死她,但她從此成了一個傻子。也就是說,後來的很多悲劇其實都是我的錯。我沒有成功地毒死老板,卻把一個無辜的孩子害成了現在這個樣子。她本來可以很聰明,很活潑,很富有。一切責任都在我,所以我會盡力保護她,給她愛和溫暖,隻有這樣才能贖清我的罪過。我保證:從此,我會做一個真正的人。從此,我和瑤瑤,要好好生活。從此,瑤瑤的夢裏,再也不會出現毒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