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與另一個男人的故事(1 / 1)

我知道,在“一個男人與一個女人的故事”抑或“一個男人與幾個女人的故事”、“幾個男人與一個女人的故事”依然頗為盛行的今天,我的這個“一個男人與另一個男人的故事”,在對讀者朋友的吸引力和誘惑力方麵是先天不足的。但我的這個故事其實還是很值得您一讀的,因為它至少並不缺乏大家通常所說的可讀性——本故事的核心情節,是一個男人心狠手辣凶惡殘暴地殺死了另一個男人。

現在該言歸正傳了。

殺人的男人名叫張三,被殺的男人名叫李四。那是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也可以說成是陽光明媚的早晨或烈日炎炎的午後),名叫李四的男人原本正好端端在床上躺著(或者正好端端在路上走著),不曾想那個名叫張三的男人竟將一柄寒光閃閃的尖刀突然刺進了他的胸膛,而且,那個名叫張三的男人此後還將已死去的名叫李四的男人大卸八塊後拋屍荒野!

為此,我相信讀者朋友一定是既自然而然又迫切強烈地想知道引起這場凶殺的緣由了——張三為什麼要殺人?李四為什麼會被殺?他倆是情敵麼?他倆有世仇麼?也許這是謀財害命?或者這是……但是且慢,請不要再如此這般疑問或設想下去了,因為,盡管您的疑問或設想都不乏道理,但如果將您的疑問或設想比作箭的話,事實上又是它們之中的無論哪一枝,都根本沒可能射中本故事的那個靶心的。

真的,實話告訴您吧,曆來都在自己的小說裏扮演著全知全覺角色的在下,實際上也對張三殺害李四的原因一無所知。

但這並不是說我們這個故事將就此不明不白地半途而廢了。不,我是決不能這樣做的,因為這樣做顯然有悖作家的職業道德——讀者花錢買了登有你作品的報紙或雜誌,你卻隻讓人讀到一個有始無終不知其然的故事,這對得起誰呢?

好在凡事最終總會水落石出的。

常言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名叫張三的男人不是殺害了名叫李四的男人麼?那麼,張三自然也就不會逃脫法律的製裁的。這不,遠處有警車呼嘯而來,那是警察已將殺人犯張三捉拿歸案,正往公安局押送呢。

於是,我們這個故事也就有了柳暗花明的轉機,因為,審訊張三的刑警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記錄下了您和我都猜不到的張三殺害李四的原因(以下為張三的口供):

我並不認識他,但我和他卻一見生恨。原因?原因就在於我是個男人他也是個男人。這已經足夠了。真的,倘他是個女人,我沒準還會對他一見鍾情呢。但我們都是男人。男人與男人之間,說得大一些,就像國家與國家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說得小一些,就像產品與產品之間、學生與學生之間——總之一句話,男人與男人是注定了要成為對手的,而對手的另一種說法,便是你死我活、便是不是魚死就是網破。也就是說,今天我不殺死他,很可能明天他就會殺死我呢……張三的口供還很長,但由於覺得錄上這一小段應該已能使我的這個故事顯得既完整又充實了,所以,請允許我就此跟您說聲“拜拜”並道句“三克油煩來買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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