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不要隨便“回複所有人”(1 / 1)

深圳某外企職員小麗,曾接手了一個比較挑剔的客戶。很長時間內,就價格問題一直沒能達成共識。在反複溝通20封郵件後,對方誤發了一封要函給小麗。要函上記錄了雙方公司的報價詳細經過,包括各級老板的回複意見、買方預期的價格及應對賣方的措施方案。由於事先掌握了對方的資料,使得小麗的談判進行得非常順利。待談判完成後,小麗仔細研究了這封“要函”的來由。原來發送郵件的職工在疏忽之下,將本該轉成至公司內部的文件,發送成了“回複所有人”,這才讓小麗了解到對方的詳情。

類似的情況在日常發送郵件時會經常遇到。在回複郵件時,為了節省時間,通常都會直接回複。以至於郵件的題目中會出現一長串的“RE:RE:RE……”。如果不仔細查閱,很容易將其誤發。案例中小麗一直與買方溝通,在收件人經常聯係的名單之列。所以,發件人錯誤地將其當成內部人員,以致公司要函外泄。

這件事情告訴我們,電子郵箱應經常清理歸類。將不同的人員郵箱分好類別。切不可為圖省事,盲目使用“回複所以人”這一快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