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一怔,回過身去,隻見一個醉醺醺的漢子從不遠處而來,一米六的個頭,一身排骨,走起路來晃晃悠悠,看來喝得不少。
根據武大郎的記憶,他知道這廝正是附近一個潑皮破落戶,叫做偷雞王小七的就是。
素來遊手好閑,偷雞摸狗,卻也沒什麼本事,十次要有七八次被主人家發現給打走。
自從武鬆離開清河縣之後,這廝也時常前來敲詐武大郎,倒是十拿九穩,畢竟,武大郎實在懦弱良善。
這次前來,顯然又是來搶錢的。
“三寸丁穀樹皮,你這賊鳥,見了哥哥,不來問好,倒卻轉身就走,是何道理?”王小七晃晃悠悠而來,一臉貪婪地看著武大。
一直以來,武大郎被他欺負慣了,隻會陪臉說些好話,央求少搶一些,哪裏有過什麼反抗。
麵對這樣的武大郎,王小七自然是一點兒壓力也沒有,即便是現在醉醺醺的,也敢過來搶錢。
這廝卻不曉得今天的武大可已不是以前那個任人魚肉的武大郎了。
街邊的眾人當然也不曉得變化,隻是遠遠地議論著。
“哎呦,大郎這又是要倒黴了,王小七這月都搶他三回了吧。”
“可不是,這才十來天,就搶了三回,這賊鳥也隻敢欺辱武大郎了。”
“可惜二郎許久不曾回來,要不然大郎也不至受這個苦!”
“倒也難說,二郎在時,大郎雖不曾被人欺負,倒也時常要去衙門待著,吃他兄弟的官司,也不好過。”
“是嗬,是嗬,倒也可憐。”
……
眾人雖也可憐武大郎,但並沒人出手相助,偷雞王小七雖然並沒幾分本事,但這種潑皮破落戶也是沒幾個好人家的願意主動招惹的。
武大看著王小七,也不說話,隻是放下擔子,拄起扁擔,一臉漠然,心中早已有了打算。
任人魚肉是不可能的,接下來的日子都不可能任人魚肉。
更何況王小七這樣的潑皮破落戶,隻要不打死打殘,基本打了也算白打,沒人會為這賊鳥出頭,更何況是自衛出手,更是不會有什麼要緊。
哪怕以後會有些禍患,難保被這廝盯上報複,但也沒多大了不得的。
附身而來,自然是要成為出人頭地的人物的,要是連眼前這個王小七都收拾不了,那還怎麼頂天立地。
更何況,按照時日,潘金蓮也快要嫁過來了,不立些威風,打出些局麵,那日子肯定不好過。
總不能真的要想生活過得去,就得頭上帶點綠吧。
絕對不行!
逆天改命,就從現在開始!
正好拿這王小七開頭。
而王小七才不去管武大的反應,徑直伸手就往武大懷裏抓去:“你這矮賊,哥哥好心與你說話,卻屁也不放一個,快使些錢來與我吃酒,要不然,小心打破你的狗頭!”
這手剛剛抓到武大的衣服,就聽得“呼”得一聲。
一根扁擔橫掃而來,王小七還沒反應得過來,隻覺得腿彎一痛,立時跪倒在地,後背又是一陣疼痛,整個人已是撲倒在地。
緊接著又是一頓亂棍,打得他什麼都不曉得,隻顧著不斷地翻滾求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