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電力工程項目建設代建製管理模式的運用
3.1 代建製在電力工程項目建設管理中的優越性
幾年來我過電力工程建設大規模的進行,代建製以其在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中的優越性受到了大力的推廣。代建製作為一種新的工程管理模式是指對項目管理單位以招標等方式進行選擇,由使用單位對項目工程的投資預算,工期長度,工程質量的監督和驗收進行嚴格控製。這種模式要求項目管理機構具有獨立的機構,有序的程序和科學的方法和技術。同時具有較高的資質,可以對項目實施最優秀的管理。要求其管理模式權責分明,科學規範,重在提高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
代建製這種新興的管理模式一方麵可以使業主由自主經營轉到宏觀上的把握。通過招標等市場競爭的手段來確定有資質有能力的代建單位實行對項目整體的綜合控製。讓代建的單位專業化水平得到最大的發揮,來組織和控製工程建設中進度、質量、資金等各方麵的事務。另一方麵,運用代建製管理模式能夠使投資方、建設方、和使用方三方實現相互間的監督,將這三方的隻能分隔開來,以防止腐敗的現象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發生。代建製還使人力和物力的資源得到節省,對電力工程建設中的問題加以完善,對整個電力市場的發展具有促進作用。
3.2 電力工程項目建設實施代建製管理模式的方式
代建製在電力工程項目建設中的實施主要通過全過程代建和階段式代建兩種方式。
3.2.1 電力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的代建
從前期工程的立項和招標,到中期材料的購買和施工建設,再到最後的調試和運行,整個工程建設全部過程的管理工作都由代建單位負責。這種全程代建模式能夠使代建單位的專業化,係統化,優質化得到最大的發揮,同時也使工程涉及的各方相互間有效的監督和製約。代建單位對整個項目建設實施的全過程承擔管理責任。
3.2.2 電力工程項目建設階段式的代建
階段式的代建是指將電力建設項目的工作分為兩個階段來代建。把項目前期的工作分隔為第一階段來代理。首先項目前期工作的代理人運用招投標的方式來選擇和確立。代理人根據業主創作的項目建議書,對編製項目的可行性報告和報告的評估上對業主進行協助,完成最初的立項和取得土地規劃許可證、使用證以及土地的拆遷等等前期工作。再將設計和監理單位仍然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確定下來。再將工程施工的工作作為第二階段來代建。代建人辦理開工申請,取得施工許可證後,依然通過招標確立施工單位,組織管理或者直接參與工程的施工和管理。保證工程的按時完成和驗收使用,並做好後期的工程保修工作。
現今社會電力工程建設市場發展迅速,代建製作為新興的管理模式是我國當前電力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模式中最有效的一種。隨著電力事業的發展,對工程項目管理的要求也將向更高的水平發展,電力工程項目管理需要在飛速發展經濟大潮中不斷的前進,不斷的探索,跟上時代發展步伐,創造更加專業化、現代化,更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模式。
參考文獻
[1]鄭海村.幾種電力建設管理模式的比較分析[J].中國工程谘詢,2007(6):26-29.
[2]姚玲珍.工程項目管理學[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3.
[3]韓鵬凱.淺談電力基建工程項目進度管理[J].電力建設,2004(12).